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浦东机场 T2 与虹桥机场 T2 泊位引导更新项目(标段二)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案 2024-2900)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浦东机场 T2 与虹桥机场 T2 泊位引导更新项目(标段二)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浦东机场 T2 与虹桥机场 T2 泊位引导更新项目(标段二)第二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浦东机场 T2 与虹桥机场 T2 泊位引导更新项目(标段二)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浦东机场 T2 与虹桥机场 T2 泊位引导更新项目(标段二)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
总公司授权(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
相关资质的使用情况)。
(2)投标人及其服务人员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
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
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投品牌应具有至少一个供货设备数量在 58
套(含)以上且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含)以上国内机场(不含港澳台地区)泊位引导系
统建设的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
容、合同金额、签章页)或用户证明(应至少包括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时间、合同金
额、用户盖章及联系方式)。
(4)如投标人提供的泊位引导设备产品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所
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唯一授权书;如上述投标产品为投标人自行生产的,
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止,
每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3:00 至 16:00(双休、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 306 室)领购招
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①有意向参与的领购人需先关注“中世
建咨”微信公众号,点击主界面右下角“投标报名-用户注册”(已注册跳过此步)后,主界
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购买标书-按项目编号搜索参与项目--进行项目信息填写(选择是
否需要发票、相关发票信息、标书费支付方式、附件无需上传),并提交审核;因投标人提
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②
显示待审核后,请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不作为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至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
楼 306 室)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并付款成功后,即可在微信公众号上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
件。③招标文件获取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逾期不再办理。注:微信登记成
功但是未至现场办理文件领取的供应商视为未成功领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按底楼大屏幕显示会议室,现场
递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按底楼大屏幕显示会议室,现场
递交
七、其他
1、招标范围
1.1 浦东机场 T2 与虹桥机场 T2 泊位引导更新项目(设备部分):完成 83 套泊位引导前端
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配套通信线缆敷设、前端设备支架改造及部分电缆配套、后台适配升
级等。
1.2 项目实施周期:
虹桥机场:本项目所有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应在合同签订后 24 个月内完成,具体以招标
人确认的实施周期要求及计划为准,并签署《安装调试完成证明》。
浦东机场:本项目浦东机场所有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应在合同签订后 18 个月内完成,具
体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周期要求及计划为准,并签署《安装调试完成证明》。
1.3 最高限价:
浦东机场 T2 与虹桥机场 T2 泊位引导更新项目(设备部分)最高限价:人民币 7057 万元
(含增值税);其中虹桥机场部分最高限价:人民币 3594 万元(含增值税),浦东机场部分
最高限价:人民币 3463 万元(含增值税)。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各部分最高限价的将做否决处理。
1.4 本招标项目将由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
同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按底楼大屏幕显示会议室,
现场递交。
2.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 年 11 月 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迎宾二路 200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
联 系 人: 田斯斯、倪敏、徐潇、王静
电 话: 62446079、52907696
电子邮件: tiansisi@cwcc.net.cn、nimin@cwcc.net.cn、xuxiao@cwcc.net.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