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供电工程)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一期供电工程)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金港新区(金港置业工业园区一期供电工程)设备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江夏财政局夏财采计[2016]3405号计划下达函,湖北中楚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夏区金口台商工业园办事处委托,就其“金港新区(金港置业工业园区一期供电工程)设备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CTCG-2016-405C(3405)
2、项目名称:金港新区(金港置业工业园区一期供电工程)设备安装项目
3、项目预算:199.343158万元
4、项目内容:详情请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各分类等级达到五级及以上;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且所在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13/2014/2015年)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且每一年至少提供一项(提供项目合同);
4、 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5、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审核内容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6年 11 月 1 日起至2016年 11 月7 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中楚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74号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在获取时间内,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和法定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
A.整个招投标活动中(包括领取招标文件、参与开标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不能更改。
B.领取招标文件时,各单位必须携带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复印件不退)。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1、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夏区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 时 30 分。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1、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夏区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2、开标时间:2016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 时 30 分。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台商工业园办事处和湖北中楚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武汉市江夏区金口台商工业园办事处
联 系 人:喻廷文 电话:139*****34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屈乐欢 电话:151*****12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 话:***-********
湖北中楚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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