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
品目
采购单位 秭归县森林资源发展保护中心
行政区域 秭归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06: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3日 00:00
开标地点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
预算金额 ¥52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庆峰
项目联系电话 132*****883
采购单位 秭归县森林资源发展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秭归县茅坪镇屈原路 13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8*****608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金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宜昌高新区深圳路 18-5 号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2*****883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7 15:57:23|发布单位:湖北金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Tue Nov 19 2024 08:00:00 GMT+0800 (中国标准时间)|项目监管地:秭归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8a********bde*******c2d5d*******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28.*****(万元)

6、最高限价:528.*****(万元)

7、采购需求:

通过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和封山育林等方式(措施),以达到改善秭归县森林结构、提高土壤蓄水保土功能,持续维护和改善库区森林质量,保护三峡库区生态安全等目标。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240 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部分面向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分包意向协议书》,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金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以上,接受分包合同企业(中小微企业)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微企业):(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分包意向协议书》,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金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以上,接受分包合同企业(中小微企业)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2)具备林业或园林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6.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或园林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7.投标人拟派施工员、质量员具备上岗资格,安全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安全员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8.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提供以上人员2024年07月-2024年09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拟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无在施项目承诺书、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带有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

3、方式:

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3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上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自助选择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3.本项目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秭归县森林资源发展保护中心秭归县森林资源发展保护中心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屈原路 13 号

联系方式:158*****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金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高新区深圳路 18-5 号四楼

联系方式:132*****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庆峰

电 话:132*****883

标签: 水土保持 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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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金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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