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浙江油田清洁生产服务第一批招标公告
2024年度浙江油田清洁生产服务第一批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2024年度浙江油田清洁生产服务项目(第一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N108-FW134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浙江油田清洁生产服务项目(第一批)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液技术服务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度浙江油田清洁生产服务项目(第一批)。
2.2 项目概况:根据浙江油田分公司的委托,该公司川渝地区各井清洁生产服务由钻井液技术服务公司实施(工作内容包括:水基及油基段场内岩屑、报废钻井液、固井混浆收集、预处理、暂存管理、装袋及装车;水基岩屑、报废钻井液预处理后产生的液相等生产废水、固井混浆场内预处理、暂存管理及装车;水基岩屑、钻井废水、报废钻井液及固井混浆进行合规合法的拉运及处置;清掏罐服务;泥浆材料装卸车、加料、维护现场卫生;清洁生产场地及彩钢棚修建与拆除等),为提高经济效益,结合生产运行计划,拟开展2024年度浙江油田清洁生产服务项目(第一批)招标,预计总金额935.46万元,不含增值税。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标包。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石油天然气钻井作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导则》、《钻井废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Q/SY XN 0276-2015)、《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等标准规范,完成2024年度浙江油田清洁生产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水基及油基段场内岩屑、报废钻井液、固井混浆收集、预处理、暂存管理、装袋及装车;水基岩屑、场内预处理后的固井混浆、报废钻井液等的暂存管理及装车;水基岩屑、钻井废水、报废钻井液及固井混浆进行合规合法的拉运及处置;清掏罐服务;泥浆材料装卸车、加料、维护现场卫生;清洁生产场地及彩钢棚修建与拆除等,具体内容为:
(1)负责现场水基岩屑、报废钻井液、固井混浆及油基岩屑等钻井固废的收集(包括提供符合要求的机具及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预处理(包括提供预处理材料及所需设备、机具)、暂存管理(包括暂存区域的标识标牌等)、装袋及装车。
(2)提供现场操作人员,并负责操作区域场地、设备设施的管理。
(3)负责水基岩屑、报废钻井液及固井混浆进行合规合法的拉运及处置。
(4)负责作业期间现场协调工作,并按甲方和属地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完成现场三标、作业许可等高危作业管理要求。
(5)钻井液现场生产辅助服务:负责按招标人所属钻井液作业队的要求,组织人员和机具完成招标人所属钻井液作业队钻井液材料的装车、卸车、加料,以及钻井液作业队属地区域三标卫生清理(包括协助钻井液材料废旧包装袋、包装桶的回收等辅助工作)。
(6)钻井现场清掏罐服务:按照招标人规定时间,组织人员、清掏设备、收集罐等机具(含吊装、运输)及人员,上井完成各井组的现场循环罐、储备罐、方井、下沉池、应急池内等的钻井废弃物(包括含水污泥、含油污泥等)清掏业务,并将清掏出的钻井固废输送至作业现场内指定处理地点。
(7)负责完成清洁生产以及本合同各业务的结算资料签认和完井报告等资料,并按甲方要求质量与时限报送。
(8)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场地钢结构彩钢棚的搭建、地面铺膜,以及现场工作完成后的场地拆除及清理(包含水基段清洁生产转换为油基段清洁生产时更换清洁生产减量化设备时,临时拆除彩钢棚工作及满足油基清洁生产的场地铺膜和彩钢棚四面围边工作)。
备注:预计2024年10月开始服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一年内已开工钻井现场未完工,则服务期限延续至完工。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最终实际数量须经过招标人计量后双方签字确认。
服务区域:川渝地区。
2.4 限价情况:本次招标控制价如下表所示:
井深 | ≤6500米 | 6500-7000米 | >7000米 |
服务内容 | 单价 (万元/井) | 单价 (万元/井) | 单价 (万元/井) |
清洁生产场地及彩钢棚修建与拆除注4 | 4.35 | 4.35 | 4.35 |
全井段岩屑收集 | 21.45 | 23.1 | 26.4 |
油基段场内岩屑预处理注5 (包括方井油泥、清淘罐产生的废物等;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甩干离心设备) | 27.86 (约3500米) | 27.86 (约3500米) | 27.86 (约3500米) |
水基岩屑、报废钻井液、固井混浆预处理 | 23.076 (约3000米) | 26.6 (约3500米) | 34.614 (约4500米) |
水基固废终端处置 | 25 (预估产生量1000方) | 28.75 (预估产生量1150方) | 36.25 (预估产生量1450方) |
水基岩屑预处理后产生的液相业绩奖金池注8 | 4.56 | 4.56 | 4.56 |
合计 | 106.29 | 115.54 | 134.03 |
注:1.限价包含调遣复员费、待命费、作业费、人员服务费、设备运输吊装费、风险费、HSE费用、零星材料费、利润等一切费用,不含增值税。包括保障安全环保的全部费用。
2.单井费用为总包费用,如遇钻井复杂、搬家遇堵、报废钻井液等情况,造成的机具待令、服务时间增加等,结算费用根据甲方结算情况据实酌情调整。
3.本项目合同价格税率按6%,并根据国家税率政策调整。
4.水基段搭建的清洁生产场地及彩钢棚及场地满足该井清洁生产设计(面积预计480平方),需按照油基段使用标准进行修建,在修建完成后需待油基清洁生产使用完成后,方能拆除。
5.投标人拟使用招标人的甩干设备离心设备,使用招标人的甩干设备离心设备进行油基岩屑甩干及暂存管理费用(含人工、运输、等费用;不含电费、吨袋及设备维修等费用):22.03元/米(油基段进尺);
使用招标人的甩干设备离心设备进行油基岩屑甩干及暂存管理费用(含人工、运输及设备维修等费用;不含吨袋、电费):31.54元/米(油基段进尺)
使用招标人的甩干设备离心设备进行油基岩屑甩干及暂存管理费用(含人工、运输、吨袋及设备维修等费用;不含电费):38.47元/米(油基段进尺);
6.评价井单井结算总费用在对应井深结构的开发井基础价上增加9.1万;直改平井单井结算总费用在对应井深结构的开发井基础价上增加18.2万。
7、若甲方委托清掏罐业务,按甲方追加费用的91%进行结算;若甲方进行井深结构优化,按甲方追加费用的91%进行结算。
8.本项目中水基岩屑预处理后产生的液相,由招标人负责委托中国石油川庆钻探重庆运输总公司进行处理,但中标人在进行现场服务时应控制钻井废水(含水基岩屑预处理后产生的液相等生产废水)的总量,招标人设置4.56万元/井的业绩奖金池,中标人现场服务过程中由招标人按照250元/方的价格对其产生的钻井废水总量在业绩奖金池进行相应扣减,若扣减金额未超出业绩奖金池,业绩奖金池剩余余额由招标人在工程款结算时作为业绩奖励予以支付;若扣减金额超出业绩奖金池,超出部分在中标人合同工程款中直接扣减。
9.以上限价均不含税,结算金额以双方实际签认的工作量为准;但最终单井总费用上限不超过建设方单井结算费用的91%。
钻井液材料装卸车和加料等服务辅助服务:本项服务以钻井液袋装材料和桶装材料(含吨桶装)的合计吨位计费,费用中包含服务过程中维护现场卫生、钻井液材料废旧包装袋、包装桶的回收等辅助工作费用,钻井液材料装车:30元/吨、钻井液材料卸车:30元/吨、钻井液材料加料:50元/吨;其他特殊情况(井漏、压井等复杂处理、迎接处级及以上级别大型检查等)费用标准:钻井液材料装车:36元/吨、钻井液材料卸车:37元/吨、钻井液材料加料:65元/吨,不含增值税。
*投标报价若超过前款要求的最高限价即为废标。
投标人对所有项目以整体下浮率报价,下浮率允许最多保留两位小数,不做分项报价。
2.5 服务期限:预计2024年12月开始服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一年内已开工钻井现场未完工,则服务期限延续至完工。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最终实际数量须经过招标人计量后双方签字确认。
2.6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7 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为2024年度浙江油田清洁生产服务(第一批)项目招标,服务设备所需数量总共为6套,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对投标人有效服务设备进行累计,按照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依次推荐所需数量的中标候选服务设备。
推荐前8套设备为中标候选设备,相应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中前6套设备为中标套设备,相应投标人为中标人;有效服务设备数量不足8套设备时,则所有有效服务设备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套设备,相应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中标候选套设备数量小于等于6套设备时,淘汰排名最后的一套设备,其余中标候选设备为中标设备。
工作量原则上按照设备占中标设备比例计算(如:第一中标人中标四套设备,第二中标人中标两套设备,那工作量分配按照第一中标人占预估总金额的三分之二即606.67万元,第二中标人占预估总金额的三分之一即303.33万元)。
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招标人重新招标。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实际能力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实现的功能进行现场履约能力考察,考察和评估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考察合格,经审批后予以授标。
若拟中标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情况报业务保障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对后续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履约能力考察,并根据考察﹑评估结果依次递补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业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扫描件)
*2、投标人专业资质和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承包范围相匹配的至少4套相关设备有效的证明(叉车、岩屑罐、压滤设备、甩干离心等机具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及发票,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省环保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或治理能力评价证书(项目内容包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若重复使用在招标人其他清洁生产服务区域招标项目中标备案设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内容中钻井废物的场内收集及预处理服务等主体工作不允许分包。岩屑场外的转运、资源化利用、彩钢棚搭建等工作允许分包。
若彩钢棚搭建工作涉及分包,分包承包商须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分包承包商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分包承包商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若彩钢棚搭建工作不涉及分包,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分包承包商或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的状态,以投标时提供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截图为准。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彩钢棚搭建等工作进行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并提供分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等文件,并承诺在分包合同签订后将分包合同、分包商资质、技术方案、作业人员等向招标人备案。报备后原则上不能变更,如确需变更,需提前15日,书面向招标人汇报,招标人对分包内容、资质、业绩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变更。
*6、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未出现违约情况,或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的情况。(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和相关问题承诺,每年一份)。
*7、服务及人员要求
*7.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4个作业现场施工作业能力,每个作业现场需配置作业2名作业人员、1名叉车操作人员,现场人员(包括2名作业人员和1名叉车操作人员)需提供有效的硫化氢证、HSE证等岗位资格证书。每个作业现场提供人员名单,以及近三月所在公司的工伤保险证明,叉车操作人员提供叉车操作证,并提供人员名单、近3个月所在公司(租赁叉车操作人员可为租赁公司)的工伤保险证明。
*8、处置方式要求:
投标人水基钻井废物处置方式为水泥窑协调处置或烧结砖工艺(提供取得批复的环评报告或环评批复文件,以报告或环评批复中的工艺为准)。需提供1口井的预处理样品放射性检测报告、浸出液毒性检测报告、重金属检测报告、烧结砖块质量检测报告、掺烧比例小样试验台账记录、转运台账等。
*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包括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效力的体系认证。(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和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全国认证认可信息系统查询截图)。
*1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11、投标人须按要求签署承包商企业安全环保诚信承诺书,招标项目合规管理承诺书,投标承诺书,如未书面承诺,或未签字盖章,投标将被否决。
*12、投标人书面承诺应按照清洁化生产设计及合同实行减量化生产。根据建设方要求:311.2mm及以上井眼水基岩屑产生量应控制在0.4吨/米以内,215.9mm井眼及以下井眼岩屑产生量应控制在0.25吨/米以内,水基及油基岩屑超量部分按建设方当期岩屑拉运及处理费用标准从中标人服务费用中予以扣除(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由于出现较大地质复杂等非钻井方原因导致超量,建设方工程技术部门进行签认后仍超量部分按建设方当期水基及油基岩屑拉运及处理费用标准从中标人承包费用中予以扣除。
*13、信誉要求:
*13.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13.2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13.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3.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13.1-13.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13.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14、投标人书面承诺在现场油基岩屑经甩干处理后固相含油率<7%,离心分离出固相含油率<15%(提供检测报告),以及现场岩屑计量器具检测报告。
*15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参数须满足以下要求(以提供的设备说明书或铭牌或合格证为准):
15.1“甩干机+离心机”岩屑处理单元必须为一体化组合撬结构,整体外形尺寸不超过长×宽×高=9500mm×2500mm×3000mm。
15.2甩干机处理能力,针对不低于180目振动筛处理过的油基岩屑,其处理能力≥10t/h。
15.3离心机最高工作转速不小于3200rpm,处理量≥2t/h。
15.4甩干机及离心机的设备总功率≤110kw,工作噪声≤75分贝。
15.5甩干机及离心机的防爆等级不低于ExdIIbt4,防护等级不低于IP56。
15.6叉车为70型带旋转叉车,叉车龙门架高3.5米以上。挖掘机为70型及以上,斗方≥0.6方。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步骤后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按标包售卖,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本项目仅支持电汇支付),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 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 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② 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每标包2万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R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液技术服务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 |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阮先生 | 联 系 人:陈先生 |
电 话:028-******** | 电 话:028-********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4年11月
标签: 浙江油田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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