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GCJ-WS2024-224)

1. 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站前工程JWZQ-2标段,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起讫里程:DK51+387-DK77+995,线路全长26.359km。主要包含太沙路梁场;太沙路轨道板场,轨道板预制、运输;标段内箱梁制、运、架;无砟轨道施工等。桥梁长度26.359km/4座,滨海南站高架站;太沙路梁场1处,箱梁预制供应孔数720孔;太沙路轨道板场1处;混凝土集中拌和站3处;混凝土构配件预制场2处;桥梁占比100%。
合同工期:2023年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3.2招标内容

钢材详细清单、招标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的生产许可证,代理多个生产商的只需提供一份即可。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具有2020年至2024年任意连续两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至投标截止日不足两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接受工商注册登记在2024年8月1号以后的供应商。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圆钢、螺纹钢各提供两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两份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对应合同协议书)。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
7.其他:①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③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不同包件均允许兼投兼中。

4.2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施工单位所属或控股的经营单位,属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不得参与本标段各包件投标。隶属于同一集团的不同法人属于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开标前对所有竞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及关联关系查询,未通过资质审查的竞标人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相同IP、联系电话和邮箱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采购单位”或“采购信息】中查询招标项目---点击对应包件后的【标书获取】---点击对应包件的【编号或名称】进入项目---点击【联系方式】---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即为响应成功。点击标书获取界面的【下载】按钮,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标书获取---联系方式---保证金交纳---澄清提问---补遗文件查看---报价投标”均于中铁鲁班网上操作完成,请投标人提前研究学习系统操作,如有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
5.2.3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7日17时至2024年11月13日17日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邮箱)。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自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银行转账形式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表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2024-224、津潍项目、GC-XX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邮箱。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非中铁内部单位缴费账户信息:
户 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招投标专户
账 号:201*****95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行 号:1031 0000 0018

中铁内部单位缴费账户信息:
户 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招投标专户
账 号:201*****957********* 开户行:中铁财务公司(内部户付款)
行 号:1031 0000 0018
注意事项:
步骤一:汇款方式 ①付款方无论从哪个银行汇出,均要选择“跨行”交易,但收款方开户行类别要根据出款银行做区分:
② 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汇款时,要选择“普通汇款”,不能选“实时汇款”,要选择“对公账户”,否则无法到账。
③ 银行柜台转账时,如需跟出款行付款提示,请务必说明此账号为财务公司为你单位开设的代理行账户。
步骤二:付款用途 付款用途要写在“附言”项里,也就是常说的摘要,银行自动摘取的摘要会取自“附言”。

注:如有汇款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标组织单位。

6.2保函形式:

6.2.1纸质版投标保函:
采用纸质版投标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投标保函纸质版原件邮寄至招标组织单位,邮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玉带东二街161号,联系人及电话见招标公告“9. 联系方式”中招标组织单位联系信息。

6.2.2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电子保函截图发送至邮箱:zhaobiao@ztbjj-wm.com,并电话告知招标组织单位。
保函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
保函受益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投标保函扫描件(电子版截图)请附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下一页处。
投标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上午9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PDF版),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系统线上开标后15分钟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投标报价的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确认的,视为确认无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recge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zgztb.zbytb.com/)
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津维高铁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及电话:栾景涛 139*****610 许亦怀 155*****831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招标交易中心
购买标书联系人及电话:智工 130*****316
电子邮件:zhaobiao@ztbjj-wm.com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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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前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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