瞻岐镇岐化村道路及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发包公告
瞻岐镇岐化村道路及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发包公告
瞻岐镇岐化村道路及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发包公告
瞻岐镇岐化村道路及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上级补助+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岐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岐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嘉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瞻岐镇岐化村道路及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位于鄞州区瞻岐镇岐化村。本工程项目主要内容:道路及停车场改造等工程。
建设地点:鄞州区瞻岐镇岐化村。
2.2招标范围:瞻岐镇岐化村道路及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 1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5安全要求:合格。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三)其他: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公开招标。
4.2媒介:本次发包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发包文件等业务操作; ca锁办理,请联系蔡工1. 2. https://ixin.itrus.com.cn/s/nbdz-cs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发包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发包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系统”中的发包公告及发包文件下方的“发包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发包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发包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发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 月 19日9时0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2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发包人将否决其投标。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招 标 人: 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岐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岐化村里塘小区8号
联 系 人: 朱雷杰
电 话: 137*****94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嘉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海曙区中山西路念九巷12号808室
联 系 人: 周丰华、戴东东
电 话: 0574-********、130*****610
标签: 道路及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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