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招募招标公告
投资人招募招标公告
安徽兆源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年3月29日,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皖0402预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安徽兆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兆源置业”或“债务人”)预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7月19日作出(2024)皖0402预1号《决定书》,指定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实现“淮南国际商城”(华创商业广场)项目楼盘续建、竣工验收,达到合格交付、依法销售或处置条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企业登记信息
兆源置业于2011年7月14日经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批准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78******E。注册资金5800万元,股东出资额和比例为:薛学曙出资4640万元,占注册资本80%;林翰鑫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7.24%;周光全出资160万元,占注册资本2.76%。登记住所地安徽省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106室。法定代表人:吴植星。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建材、电器、五金机电、装潢材料、电子产品、农产品销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工程,景观亮化工程,土石方工程,装饰工程施工,企业形象策划,旅游景点开发,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物业管理。
(二)项目基本情况
兆源置业于2016年6月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用地性质为其他商服用地,产权证号为淮国用(2016)第******、26、27、28号,总面积为******.54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55年09月03日,土地坐落于大通区中兴路东侧、朝阳东路南侧。兆源置业开发建设“淮南国际商城”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70平方米,其中地上******.80平方米,地下1923.90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为******.97平方米,容积率为1.13,建筑密度44.86%,绿化率15.32%。
“淮南国际商城”于2018年9月陆续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建设,前期准建工程为1#、2#、5#、6#、9#-11#、15#、16#、19#-21#、25#、26#、29#-31#、35#、36#、40#、41#、44#等22幢,总建筑面积*****.35平方米,框架结构,楼层为1-5层。其中已建成19栋,分别为2#、5#、6#、10#、11#、15#、16#、20#、21#、25#、26#、29#-31#、35#、36#、40#、41#、44#,均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房屋内隔墙以及水电、消防工程未完工,完工形象进度85%。9#、19#主体框架结构已完工,墙体未施工,完工形象进度为50%。1#楼尚未建设,其余规划项目尚未进行建设。
项目现场情况:
1、已建成的19栋楼室外道路工程基本完工。
2、配电室外排管及检查井已基本完成,配电其他设施未施工。
3、室外雨污水基本完成。
4、室内消防管道基本完工,消防箱已安装(生锈严重需更换),设施未安装。消防泵房及设施、设备未施工。
5、室内强电桥架已完工,配电间电箱及电缆未施工。
6、室内水管已施工,给水未施工。
7、室内分户强电未施工。
8、三网光纤已进入室内,分户未施工。
上述现场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具体以现状为准。
二、招募目的
通过招募续建工程投资方,或续建工程垫资施工方(续建工程投资方和续建工程承建方为同一主体)等方式,引入共益债投资方和工程续建施工方,实现“淮南国际商城”项目楼盘续建、竣工验收,达到合格交付、依法销售或处置条件。
三、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本公告拟招募的投资人可以是仅提供资金的续建工程投资方,也可以是续建工程垫资施工方(续建工程投资方和续建工程承建方为同一主体)等,不限具体形式,由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时提供投资方案。
4.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作为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管理人亦不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现状承担任何责任。意向重整投资人可在报名并足额支付投资意向保证金、签署保密协议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5.本公告所述信息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可根据(预)重整程序进展依法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确定并进行调整,参与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需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6.大通区法院决定对债务人启动预重整,不代表该院已受理债务人的重整申请。如大通区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重整,则意向重整投资人在预重整期间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等,以及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在本次债务人全部重整程序中均具有法律效力。无特殊情况,债务人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应当遵守预重整期间所签订的(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相关义务。
续建工程投资范围及预算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估综合造价 (万元) |
1 | 10KV外线安装工程 | 550 |
2 | 红线内自管电气安装工程 | 350 |
3 | 开闭所土建工程 | 30 |
4 | 一期配套电梯工程 | 80 |
5 | 项目内室外路灯照明、监控系统、广播系统、三网通讯工程等 | 120 |
6 | 绿化、停车位 | 120 |
7 | 供水工程 | 120 |
8 | 300T消防补给水箱(泵站) | 70 |
9 | 已完成楼栋装饰工程,隔墙未施工 | 350 |
10 | 连接40#楼汽车跑道土建 | 30 |
11 | 项目室外未完成的道路及排水管网 | 60 |
12 | 已完成楼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未完成 | 390 |
13 | 9#和19#楼未完工程 | 400 |
14 | 已完成楼栋装饰工程,需返工及维修整改。 | 100 |
15 | 其他未统计费用预估 | 150 |
16 | 项目管理成本预估 | 120 |
17 | 1#楼需续建7628.93㎡ | 1400 |
18 | 合计续建费用 | 4440 |
上述预估综合造价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或债务人的承诺,具体以实际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审计为准。
四、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拟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应当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已撤销或屏蔽的除外),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具备与投资项目相适应的运营能力、管理经营能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投资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符合全部招募条件。
6.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投资金额不得低于续建工程预算综合造价总额,且同意根据实际资金需求量适时足额支付不足部分,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若投资人为垫资施工方,则还需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垫资施工方在其对外施工的项目中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及人民法院查封冻结财产账号的情形。
3、投资人应当符合有关开发、建设管理职能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不具有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院要求不适宜参与续建投资的其他情形。
五、招募流程
(一)投资人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4年11月15日17时(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将报名材料(签字盖章版)纸质密封件(一式三份)提交(面交或邮寄均可)至管理人指定地址。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方律师136*****010、孟律师132*****036
(2)报名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东路网云小镇商业4号楼二层安徽兆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
(2)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质文件:意向重整投资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3)以及股东(大)会同意投资的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同意投资的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重整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情况、主营业务、经营现状、资产负债情况等。意向重整投资人是联合体的,应当分别说明每个成员的基本情况、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
(4)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保函、企业前两年度的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5)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无重大违法行为承诺,保密承诺,以及按管理人要求参与预重整招募的承诺。
(6)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承诺书(样式见附件5)。
(7)意向重整投资人认为需要陈述的其他事项。
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多页材料须加盖骑缝章。如意向重整投资人是联合体的,应当共同出具报名材料,每一个联合体成员均应在报名材料上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如意向重整投资人是自然人的,需每份文件签字并捺印,多页材料须骑缝签并捺印。上述报名材料应一并装袋密封,密封袋上需标注:“报名机构名称+兆源置业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材料”。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4.投资意向保证金
(1)投资意向保证金缴纳
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报名时,应在提交报名材料后3日内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转账时请附言:兆源置业投资意向保证金。逾期未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的则视为无效报名。
(2)投资意向保证金的处理
意向重整投资人在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之后、投资人遴选确定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预)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或意向重整投资人参与遴选但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或遴选结果确定之日起10日内,按汇入路径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
对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自动放弃或因其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重整的,其已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尽职调查
报名参与(预)重整且已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将在管理人的统一安排下对兆源置业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协调债务人积极配合。考虑到兆源置业实际情况,本次尽职调查需在管理人规定期限内完成。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承担相关费用,并对因使用尽职调查结果而形成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管理人有权向意向重整投资人反向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予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将所取得的任何信息用于参与(预)重整投资人招募之外的其他用途。尽职调查期间,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与管理人就相关事项开展谈判。
(三)提交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管理人指定期限内,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交切实可行的《(预)重整投资方案》。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金额、资金来源、支付方式、债权清偿方案、续建复工方案、工程验收交付方案等。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对是否接受以物抵债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四)正式遴选
管理人将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法依规开展遴选工作,根据相关遴选机制确定本次招募的中选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重整投资人。遴选方式及程序由管理人另行书面通知。若届时只有1家意向重整投资人进入正式遴选程序的,则该家意向重整投资人即确定为兆源置业的重整投资人。
(五)履约保证金
中选重整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中选通知后3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拟投资金额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投资意向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计入内),未能按时缴足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的资格并另行确定备选重整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自动放弃或因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重整,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签署协议
管理人将在(预)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产生并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组织相关方在合理期限内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若(预)重整投资人未能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签订相应投资协议,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的资格并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
六、其他事项
1.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重整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还可能承担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意向重整投资人因参与本次招募活动发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2.如大通区法院裁定受理兆源置业的重整申请,管理人将根据中选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最终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公告招募项目。
特此公告。
安徽兆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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