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家湖中学八年级校外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公告
尹家湖中学八年级校外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及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开展本次校外社会实践活动。为了保证活动工作开展的安全、顺利、规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特面向社会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校外实践基地及机构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冶市尹家湖中学八年级校外社会实践活动(2—3天)
二、需求及内容:
(一)服务内容
大冶市尹家湖中学八年级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服务单位根据学校实际需求派驻专业团队,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开展本次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接受学校的监督和指导。
1、活动场地要求
服务单位必须具有同时能为1200人提供实践活动的封闭式训练场地(具有风雨训练场地等)及食宿条件(住宿有空调、独立的卫生间、淋浴设施及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堂和餐厅等)的设施设备。
2、安全责任界定
在教学管理与教学综合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因服务单位主观因素、不合理操作规范等原因而导致出现的安全事故,服务单位负直接责任。
3、课程实施质量
开设课程依照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实施,正确处理好实践活动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关系,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
(二)资格要求
1、服务方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2、服务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独立法人,具备专业的校外实践活动服务能力;
3、服务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研学旅行营地资质;
4、服务单位必须具备市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实践基地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中标后严禁转包。
(三)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
1、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或三证合一的相关证件。
3、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留有授权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服务单位近三年承接过类似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活动的业绩,承接量学生人数不低于1200人,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5、其他说明
(1)资质证书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红色印章。
(2)公司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报价表。
(4)服务承诺书。
(5)活动方案及告家长通知书。
(四) 其他要求
1、履约地点:武汉都市圈城市。
2、服务对象:大冶市尹家湖中学八年级学生(以实际参加人数为准)
3、报价方式:本项目按人单价报价
4、结算方式:最终结算价=参训人数(符合减免政策的学生除外)x成交单价。
三、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0号下午17:00
四、文件递交地点:
大冶市尹家湖中学政教处
五、联系电话:
199*****188(肖老师)
六、评标办法:
学校和家长代表成立评标小组,根据服务商的资质、实力、服务水平、课程、价格等综合因素综合确定服务单位。
七、评标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等学校电话通知
大冶市尹家湖中学
2024年11月7日
标签: 级校外社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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