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汕头市中山路74号大院修整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
公开征集汕头市中山路74号大院修整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
项目编号:HYSZS*******
汕头市盈泽科贸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汕头市中山路74号大院修整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
征集方承诺
我方(即征集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通过恒益顺公司公开征集汕头市中山路74号大院修整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征集供应商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委托方已知悉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充分理解、认可并愿意接受其约束,同意按照《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招商采购交易规则(试行)》(简称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招商交易;在招商交易过程中,承诺按照恒益顺公司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内容,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履行本委托方的义务;
2.本次公开征集汕头市中山路74号大院修整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本次委托的招商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3.我方公开征集汕头市中山路74号大院修整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对《公告》所填写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恒益顺公司对上述材料内容在贵公司网站予以公告并组织公开征集供应商交易活动;
5.本招商项目《公告》属于本委托书的组成部分,本委托书未尽事宜,以《公告》为准;
6.签署合同后,我方积极协助供应商办理相关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供应商无法履行约定义务等情形,我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并以本项目设定的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恒益顺公司、意向供应商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汕头市盈泽科贸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汕头市中山路74号大院修整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招商公告(网络版本)
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HYSZS******* | |||
招商单位(征集方) | 汕头市盈泽科贸有限公司 | |||
单位地址 | 汕头市金平区渔港路西侧冷库301号房。 | |||
法定代表人 | 陈睿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54T32T6W | |||
联系人 | 刘雨林 | |||
电话 | ||||
招商项目名称 | 汕头市盈泽科贸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汕头市中山路74号大院修整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 | |||
工期 | 60天(日历天)。(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为1年) | |||
招商委托事项 | 征集方委托恒益顺公司公开征集汕头市中山路74号大院修整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按照汕头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广州恒诺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核报告书》(编号:HNST-[2024]047号)的施工范围和内容进行监理服务。 | |||
招商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 汕头市盈泽科贸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经营办公工作会议决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 |||
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一、意向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工具、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工程概况 (一)监理工程名称:汕头市中山路74号大院修整项目。 (二)工程地点:汕头市中山路74号大院内。 (三)监理工程内容: 1.汕头市中山路74号大院主入口,主楼首层局部空间、三层整层,及附楼室内二次装修改造。 2.其他详见汕头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广州恒诺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核报告书》(编号:HNST-[2024]047号)。 (四)工程造价:工程项目预算审核工程费用为人民币*******.86元,其中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78元。 三、监理服务主要内容: 1、督促征集方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2、审批工程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3、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4、按有关技术要求,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并详细记录。 5、对工程资源和工程进度等进行控制、管理,并按征集方的要求,向征集方提供控制、管理信息资料; 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征集方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征集方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 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征集方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月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监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有关规定,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督促实施;检查承包人防洪度汛、防台风、台风期避风等的措施,并督促实施;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征集方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承包人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征集方。 13、保修期内有关监理工作。 四、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一)监理服务费按固定收费。除工程发生重大变更导致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外不作调整。 (二)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定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监理服务费,剩余合同总价的20%将于征集方与施工方约定的保修期期满后10个日历天内给予支付。 (三)用人民币支付监理服务费。 | |||
二、招商交易条件 | ||||
费用控制价(人民币) | 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00元(含税,为固定价格,意向供应商无须报价,意向供应商一旦向恒益顺公司提交《供应商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供应商已完全知悉招商标的及接受该价格。)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年 11 月 8 日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 11 月 14 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挂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一家,则项目自动延牌,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9个周期 | |||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报名 | 否 | |||
招商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 | 按费用控制价以协议成交方式确定供应商。 | ||
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 | 采取摇珠抽签形式确定供应商。 | |||
交易保证金设置及处置方法 | 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2000.00元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以收款方银行到账的时间为准)。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通过银行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例如:HYSZS*******交易保证金。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户) | 账户名称: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 |||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征集方和有真实意向供应商的合法利益,征集方在此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供应商一旦登记招商项目意向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为对此要约的承诺。非征集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行为时,即为意向供应商或经确定的供应商违约,恒益顺公司有权处置交易保证金: 1.意向供应商提出供应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供应商申请的; 2.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供应商后,未按本公告约定的时限与恒益顺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一次性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供应商后,未按恒益顺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按在本公告提供的《监理合同》(合同文本可从发布本公告的网页下方下载附件《监理合同》)与征集方签署); 4.意向供应商其他违反本公告行为、违反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或交易相关法规政策的情形。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法 | 1.意向供应商或经确定的合格供应商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时,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和恒益顺公司有权终止交易,并可继续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资格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恒益顺公司向未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的其他意向供应商,原额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 3.交易双方签订《监理合同》后,将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原额无息退回供应商。 | |||
供应商须接受的主要条件 | 一、监理报酬涵盖范围: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所有费用及完成本采购项目要求的服务项目工作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过程的办公费用、车辆及相关设备购置及使用费用、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利润等)。 二、供应商的义务和责任 1、供应商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十天内,向征集方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2、供应商的监理范围从施工准备阶段至竣工验收阶段内所有监理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相应的监理工作。 3、供应商的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措施:见合同附件中第一、二条。 4、供应商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征集方书面通知要求时间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5、监理人员对承包人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时限的延期应承担监理责任。?监理人员必须自行做好安全措施,施工期间的人身安全由监理人自行负责。 三、征集方不向监理机构提供任何设施、设备,也不向监理机构专门支付房屋、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与运行等费用,监理人应将有关费用包含在合同监理服务费总金额。 四、征集方不向监理机构提供生活、办公、交通、通讯费用,监理人应将有关费用包含在合同监理服务费总金额中。 五、违约处理 1、供应商违约,应支付征集方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1)供应商在履行监理服务合同中,由于违约行为给征集方带来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供应商在工作中发生超越合同规定权限审批的行为,每次处以壹千元的罚款,同时该监理人员将被替换。 (3)供应商如在计量或变更设计工作中弄虚作假,每次扣除监理服务费壹千元,同时该监理人员应被替换。 (4)供应商不得凭借本身的影响,违规向承包人介绍分包队伍、推销原材料。如有发生,每次扣除监理服务费用贰千元,并将分包队伍清除出场。 如果发现上述(2)、(3)条中所述事件出现3次或供应商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征集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合同自征集方通知供应商解除合同之日起终止,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负责;给征集方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的,征集方保留诉讼的权力。 2、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施工工期延长,监理服务期限顺延,并视为供应商违约。监理服务期限每顺延一日,供应商应每日按监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五向征集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征集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六、上述条件与征集方提供的《监理合同》文本不一致的地方,以征集方提交的《监理合同》文本内容为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或交易的特别约定) | 特别约定 | 1.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招商交易活动,必须书面承诺认可、遵守本公告约定,同意接受恒益顺公司相关交易规则,实施组织本次招商交易活动并接受恒益顺公司该交易规则的约束。 2.意向供应商应在报名登记前,须仔细审阅招商项目资料的全部内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详细查勘招商标的,清楚招商标的现状,对招商标的的状况、存在的或潜在的所有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作充分了解后决定是否愿意供应,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后因招商标的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征集方对招商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和详尽的描述,但这种描述以及征集方、恒益顺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招商标的以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并不构成对供应商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供应商了解招商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招商标的的任何担保。意向供应商应自行判断招商标的是否符合招商文件资料的描述,而不应仅仅基于征集方、恒益顺公司对招商标的的介绍和说明而作出供应决定,亦不得以此为由向征集方、恒益顺公司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4.意向供应商一旦向恒益顺公司提交《供应商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供应商已完全知悉招商标的在恒益顺公司网站上的挂牌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招商标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招商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对招商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了认真审查,愿意接受招商标的一切现状(包括存在的,或有的瑕疵),愿意自行承担本次招商项目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且全部了解、认可并愿意接受本公告、《监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并承诺被确定为供应商后,同意按照征集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签署合同并履行相关义务,不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予以反悔或拒付交易服务费。 5.恒益顺公司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供应商提供补充资料。 6.本公告未约定的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与《合同》不一致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7.通过任何方式确定供应商的,将在恒益顺公司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供应商选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恒益顺公司提出,恒益顺公司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公示期间若无异议或者异议被认定为不成立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恒益顺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8.供应商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恒益顺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服务费率),服务费率根据《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招商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中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单个项目费率计算后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HYSZS*******交易服务费;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规定的支付期限向恒益顺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供应商须将交易服务费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恒益顺公司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9.本次服务招商交易的交易资金不得由经确定的供应商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恒益顺公司同意后方能办理)。 10.意向供应商因招商项目交易撤销等情形致使其无法供应招商标的时,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向恒益顺公司主张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之外的任何权利。 11.意向供应商对确认“合格意向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征集方提出,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 ||
报名须知 | 1.意向供应商须在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法定工作时间内)到恒益顺公司(地址: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向恒益顺公司提交《形式审查文件》(一式两份及《电子档(已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一份)及该招商公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办理意向供应意向登记。 2.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未按第1点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逾期送达或资料缺失等情况)且未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供应商,恒益顺公司有权拒收报名材料,并视其为无效报名。 3.报名阶段文件递交要求: (1)须按招商公告第三大点“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中“形式审查条件”提交对应材料作为《形式审查文件》,按顺序递交(无须封装),并提供《电子档(已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一份,《电子档》为《形式审查文件》原件扫描件,可采用U盘的形式; (2)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含公告)须签署确认并加盖公章,每份材料首页右上角及签名处加盖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4.意向供应商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与招商交易有关事项的,应向恒益顺公司提交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被授权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5.征集方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答疑和书面答疑。意向供应商若需现场查勘,可向征集方衔接查勘事宜;意向供应商若有疑问,可以向征集方或者恒益顺公司咨询。 6.本招商公告所称“意向供应商”是指:有供应汕头市盈泽科贸有限公司汕头市中山路74号大院修整项目监理服务的意向,按本公告要求向恒益顺公司提交《形式审查文件》及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办理意向供应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有效存续法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供应商”是指经恒益顺公司初步的审查及征集方审核确定符合招商条件并取得恒益顺公司出具的《供应商资格确认书》的意向供应商。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 一、形式审查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意向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法人授权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在公告下方下载)。如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报名的,需由独立法人出具《授权书》,对应以上格式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文件、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具备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信息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要提供的材料为2023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报名参加该项目;与征集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报名参加该项目;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报名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二、文件递交日期: 形式审查文件及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送至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材料文件,以及超过截止日期送达的报名材料文件。 三、摇珠会时间: 如采用摇珠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恒益顺公司在出具《供应商资格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摇珠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
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林先生、李小姐 | ||
联系电话 | 0754-******** | |||
邮编 | ||||
联系地址 | 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集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征集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供应商不应纯粹依赖于征集方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应自行对本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供应汕头市盈泽科贸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汕头市中山路74号大院修整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招商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供应商如对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招商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招商标的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本次招商活动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本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所有。
标签: 修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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