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社会化公务用车平台汽车租赁-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青县社会化公务用车平台汽车租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800*****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08至2024-11-14, 00:00-12:00-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9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办理CA密钥可在河北CA、北京 CA、山西吉大CA、联通CA中选择办理(排名不分先后)。咨询电话如下: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下载征集文件过程中如遇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400-998-0000。 注:(1)不同投标供应商根据同一个IP账号下载征集文件制作标书的为无效投标。 (2)不同投标供应商根据同一个IP制作上传响应文件的为无效投标。 3.采购监督部门:青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监督电话:0317-*******;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视为认同征集文件全部内容。 4.本项目发布的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做好远程投标、解密等工作。 6.本项目采用“双盲”及“分散”的评审方式。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7.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8.评标方法和标准:质量优先法。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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