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鳌镇创建平安大鳌实施方案/
大鳌镇创建平安大鳌实施方案/
新鳌府〔2013〕11号
大鳌镇创建平安大鳌实施方案
为实现新会区委、区政府提出创建平安新会的目标,深入推进平安大鳌建设,结合大鳌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新会区委、新会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新会的意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依靠群众”的方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全镇人民群众,在打击犯罪上做到最“严”,在防范工作上做到最“优”,在化解纠纷上做到最“快”,在强化基层上做到最“实”,在主动服务上做到最“好”,不断提升我镇平安建设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平安大鳌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问题,实现“一强二升三降”(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破案率、调解率上升;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上升;重大刑事案件下降、重大群体性事件下降、重大安全事故下降)的目标。通过5至10年的不懈努力,把我镇建设成为新会区乃至江门市社会管理创新的排头兵、社会和谐稳定的示范镇、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法治镇。
三、主要任务
(一)法治建设工程。
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廉洁司法,将各级政府、各类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树立法治权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健全行政决策规则和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认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和规范行政裁量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减少并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公室,镇各职能部门)。
2.强化公正廉洁司法。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司法执法监督制度建设,拓宽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有效监督。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大从严治警力度,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牵头单位:镇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镇人大办、镇纪委、大鳌派出所、大鳌司法所)。
3.加强法治社会环境建设,进一步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深化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广泛开展“辩法析理、释法答疑”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加强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支持执法和司法部门依法办案,确保执法、司法公正(牵头单位:镇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大鳌司法所、大鳌信访办、镇各中小学)。
(二)民生保障工程。
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的要求,发展各项民生事业,使全镇人民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平安创建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1.民生投入。认真落实《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确保每年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加快解决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公共设施建设等突出民生问题,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覆盖常住人口(责任单位:镇财政所)。
2.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解决教育投入不足、教育资源配置不均、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各中小学)。
3.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协助区卫生局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单位:镇财政结算中心、大鳌卫生院)。
4.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保信息联网互通,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财政所、大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三)群众权益保障工程。
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1.涉农权益保障。加快建立以农村土地确权为核心、以强化农村“三资”管理为重点、以建立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为载体、以改革征地制度为支撑,全面保障农村合法财产权益的政策制度框架体系(责任单位: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大鳌国土所、镇财政所)。
2.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正常增长、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研究制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标体系;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队伍(责任单位:大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镇总工会)。
3.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设。进一步规范信访、调解等工作;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推广党代表工作室制度,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工作室试点,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建立引导群众合法维权首选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镇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责任单位: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镇组织办、镇总工会、镇妇联、团镇委、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4.完善信访制度。建立健全信访事项依法终结机制,落实信访终结后的帮教措施;完善信访工作考评机制(责任单位: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四)社会矛盾化解工程。
构建“大排查”、“大调解”工作体系,全方位预防、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1.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特别防护期重点排查工作机制和村(居)委会每月排查统计和分析上报矛盾纠纷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镇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
2.社会矛盾调解体系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治安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环境污染、土地征收补偿、交通事故纠纷等重点领域建立和完善第三方专业调解机制。同时,发挥村(居)委会一级社会管理服务站作用(牵头单位:镇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大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镇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大鳌司法所、大鳌派出所、国土所)。
3.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建设。修订完善我镇群体性事件处置办法和预防处置群体性和突发公共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探索创新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新思路、新机制(责任单位:镇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镇党政办公室)。
(五)公共安全防控工程。
通过公共安全防控工程建设,贯彻落实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工作理念,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全民“创安”防控系统建设。建立完善全民创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壮大全镇治安辅助力量和平安志愿者队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创建和治安防范工作;完善街面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区域协作网、网络社会防控网,构建现代化治安防控体系(责任单位:镇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大鳌派出所)。
2.治安技防系统建设。升级改造全镇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推动技防镇、技防小区、技防单位、技防家庭建设;完善出入口控制(责任单位:镇财政所、大鳌派出所、大鳌电信支局)。
3.治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加快“三旧”改造步伐,消除治安隐患;完善镇、村(居)委会排查治安复杂地区,挂牌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年重点排查整治1—2个治安突出问题;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整治被盗、抢车辆整治,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收戒工作;加强对公路、水路和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及其周边地区的安全防护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牵头单位:镇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大鳌派出所、镇城监中队、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环境安全监控。建立环境安全科学监测体系,完善环境风险源常规性排查和综合治理机制,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责任单位:镇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
5.安全生产监管。推进防范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高危行业安全风险社会保险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系统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建立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抓好“一岗双责”各项制度落实(责任单位: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预防交通、火灾事故。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道路交通疏堵保畅工程,严厉整治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无证无牌车辆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单位: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鳌交警中队)。
7.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目。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统一领导、协调联动、顺畅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处置体系;推进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镇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公室、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武装部)。
(六)人口服务管理工程。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在管理中强化服务,在服务中优化管理,不断创新和完善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努力使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位居新会区前列。
1.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以流入地为主、流入地与流出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构建实有人口全覆盖的动态服务管理体系;拓展居住证服务功能,完善以居住证为核心的“以证管人、以屋管人、以业管人”的工作模式;拓宽异地务工人员参与政治、经济、社会事务的渠道(责任单位: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大鳌派出所)。
2.特殊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完善对行为偏常和闲散青少年群体分类动态服务管理和社会化帮教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或流失,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等服务,拓展就业渠道;在村、社区建立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进行有效教育帮扶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实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消灭制度,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犯罪的教育挽救工作(牵头单位:镇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大鳌司法所、镇妇联、镇关工委、团镇委、镇各中小学)。
(七)“两新”组织建设工程。
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社会组织,依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不断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社会责任,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服务管理功能。
1.“两新”组织党建。推进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独成立党的基层组织;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纳入区域性和行业性党组织,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牵头单位:镇组织办公室,责任单位:大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大鳌工商所、镇商会)。
2.社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在机构、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与政府部门脱钩;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建立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建立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库和监管信息平台;加强政府组织在大鳌活动的依法管理(责任单位:镇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大鳌司法所、镇财政所、各村(居)委会)。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设。鼓励民间投资,扩大准入领域,扶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其积极承担对员工服务管理等的社会责任,促进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牵头单位:镇经济促进局,责任单位:镇总工会、大鳌工商所)。
(八)基层基础建设工程。
健全基层组织,整合基层资源,创新基层工作机制,提高基层服务管理水平,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1.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分期分批整顿问题突出的村级基层组织,在农村实施“党群连心”工程(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组织办公室、各村(居)委会)。
2.完善政法综治维稳单位建设。加强和规范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派出所、派驻检察室及村居调解会、治保会建设;加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配备与培训工作,完善和落实“四项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特殊人群排查服务)、“六联”(矛盾联调、治安联防、人口联管、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等工作机制,制定和落实有利于稳定基层政法综治队伍的政策和考评奖励制度(牵头单位:镇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大鳌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3.基层平安创建。深入推进平安镇、平安村(居)等区域平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平安市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电力、平安工地、平安家庭、平安路段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责任单位:镇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镇党政办公室)。
4.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各部门行政服务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系统及交换共享平台;建立完善流动人口、不良行为青少年、重性精神病患者、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人口信息库,实现互联、互通、共享(责任单位:镇各职能部门)。
(九)平安文化建设工程。
建设体现“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的平安文化,培育和谐安宁的平安价值观,营造平和友爱、开放包容、守望互助、惩恶扬善的社会氛围,为创建平安大鳌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
1.平安文化建设。开展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发挥富有地方色彩文化在社会治理和平安创建中的引导作用;深入推进各类安全防范知识专题教育,提升全体公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行一村一文化广场;推出一批平安创建的公益广告、文艺演出等作品(牵头单位:镇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大鳌派出所、镇文体服务中心、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道德建设。以村居为基本单元,建设村、社区安全教育室、文体活动室等平台,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挖掘体现中华优秀传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的道德模范,弘扬向善、诚信、和睦的传统美德(牵头单位:镇党政办公室、大鳌司法所,责任单位:镇文体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各村(居)委会)。
3.净化文化市场。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查处暴力、色情、迷信等不良文化产品,净化人心,陶冶情操(责任单位:镇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大鳌派出所、大鳌工商所、镇文体服务中心)。
4.平安创建舆论宣传。在镇有线广播电视、电子政务公布栏、板报等媒体及设立大型户外广告牌,开展“创建平安大鳌”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注意总结平安创建工作经验,挖掘平安创建典型,推出一批典型报道;开展年度政法综治好新闻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镇文体服务中心、镇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各部门、村(居)委会要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系统工程,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责任人抓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运行机制,整合资源要素,实施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规范化运作、标准化考评,切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齐抓共管。建立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全面推动、全民共创共享的平安创建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调查研究、组织协调、检查督导、考评推动等作用,落实具体项目,各承办部门(单位)要逐一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组织、企业、新闻媒体等积极性,扎实开展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平安创建活动。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题地位,激发基层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建平安大鳌。
(三)行动步骤。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全面部署、分步实施,条块结合、重点突破,有序推进创建平安大鳌各项工作。
第一阶段(到2013年底):全面铺开。创建平安大鳌工作全面启动、形成声势,创建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创建指标体系基本形成。形势和治安善初步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有所增强。
第二阶段(到2015年底):系统推进。每年完成一批工作项目,突破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基本形成,维稳长效机制基本健全。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明显提高,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维稳形势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第三阶段(到2017年底):平安大鳌创建体系全面建成,防范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安全隐患的各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得到积极预防和有效治理,可持续稳定工作局面基本完成,人民群众安全感在全市位居前列。
第四阶段(到2022年):巩固提升。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社会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工作居新会区以至江门市前列。
(四)严格督导检查。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督导,采取日常指导与明察暗访相结合、例行检查与专项督导相结合,全面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平安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要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五)严格执行重大治安问题责任追究制度。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创建措施不落实,社会矛盾激化、治安混乱,群众缺乏安全感,以及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等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视情况予以 “一票否决”。
大鳌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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