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蔬菜、海鲜水产类大闸蟹除外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水果、蔬菜、海鲜水产类大闸蟹除外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采购成本,湖南阳光酒店集团将推进金源阳光、华悦阳光酒店蔬菜、水果、海鲜水产品类(大闸蟹除外)集采工作,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蔬菜、水果、海鲜水产品类供应商,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蔬菜、水果、海鲜水产品类采购项目

2.选聘方式:竞争性磋商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的高低顺序推荐每标段排名前两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最高限价:

标段一(蔬菜类)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按照大型批发市场的询价基础上上浮8%;

标段二(水果类)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按照大型批发市场的询价基础上上浮12%;

标段三(海鲜水产类)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按照大型批发市场的询价基础上上浮11%。

报价包含配送到湖南阳光酒店集团旗下长沙地区各酒店的(增值税税金、包装费、运输配送费、装卸搬运到各酒店指定仓库)等费用。

5.服务期限:1年

6.服务范围:本项选聘供应商服务范围包括金源阳光酒店、华悦阳光酒店。

二、项目选聘要求

(一)选聘条件

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社保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注明营业执照实行了何种登记制度。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近三年有酒店、政府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年度物资品类(品类对标相应标段)配送成功案例1例。

7.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标段一、标段二:

(1)投标人提供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如为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是行业厂家或经销商、批发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合同的复印件)

标段三:

(1)投标人提供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为经销代理商投标,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商投标,则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营业执照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10.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11.近三个月均指:2024年8月—2024年10月

(二)服务内容

湖南阳光酒店集团旗下长沙地区金源阳光酒店、华悦阳光酒店蔬菜、水果、海鲜水产品类(大闸蟹除外)配送

三、评审因素及标准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报价文件组成

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磋商响应声明,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1、附件2)

(2)磋商保证金(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3)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4)

(4)货物或服务方案说明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10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5)

(6)投标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7)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

(8)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以及规定格式的电子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6)

(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0)最后报价

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响应单位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合同签订

确定供应商后纳入年度集采供应商库管理,按阳光集团要求签订年度合同。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请有意向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联系我司获取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57*****354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期、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4:30;开启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4:30;地点为: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金源阳光酒店C座12楼会议室。如有变化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湖南阳光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标签: 大闸蟹 蔬菜 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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