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两江新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进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以旧换新”宣传活动竞争性比选公告
2024年两江新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进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以旧换新”宣传活动竞争性比选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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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150,000.00 元 | 1(项) | 150,000.00 元 |
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比选人自行验收。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5万元,本价格属于项目的固定价,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此价格进行响应比选报价,包括以旧换新换药购药费用、宣传资料印刷费用、回收箱制作费用以及过期药品销毁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
居民换取的药品费用,由定点药店凭《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登记表》和药品销售发票到比选人处报销。
1、供应商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比选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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