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资料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会计资料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为做好昆明市财政局档案管理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财政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会计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会计(资料)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B1202 档案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财政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工作内容
根据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要求,对昆明市财政局1964年-1999年会计档案及部分文书档案进行整理、数字化加工,工作周期约6个月。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预算资金******元。
(二)资金来源:项目款项分两次支付完成。一是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金额的50%(从昆明市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预算评审等委托业务费”中列支);二是在合同服务期结束验收后支付总金额的50%(从2025年部门预算中申报)。
六、承接标准
(一)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新成立公司需作出说明);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五)必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云南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告知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六)在档案加工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泄密记录;
(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一)对档案进行整理并完成档案数字化加工扫描等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单位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财政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合同内容支付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8日到11月14日(5个工作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11月14日下午17:00前至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265办公室递交“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和“云南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告知书”复印件作为资质证明,并提交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标书报名响应。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沙老师,0871-********。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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