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朝阳工业园—规划十路建设工程施工
龙江镇朝阳工业园—规划十路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名称 | 龙江镇朝阳工业园—规划十路建设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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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龙江镇朝阳工业园—规划十路建设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
招标条件 | 1.龙江镇朝阳工业园—规划十路建设工程已由顺发改资(龙江)[2024]4号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江镇朝阳工业园—规划十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龙江镇朝阳工业园—规划十路建设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顺政数招核(龙江)[2024]3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参加投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龙江镇朝阳工业园—规划十路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龙江镇朝阳工业园—规划十路建设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龙江镇朝阳工业园—规划十路建设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2-******-2024-0015-01-01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 ||||
资金来源 | 镇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顺德区龙江镇龙江朝阳工业园,起点接海天路,终点接规划二路,路线全长约520m,红线宽度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为40km/h,双向4车道,项目包含2孔5米×3.5米箱涵的建设,箱涵总长度26米。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市政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箱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及海棉城市工程等。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各专业工作内容如下(1)道路工程;(2)交通工程;(3)箱涵工程;(4)给排水工程;(5)照明及智能交通工程;(6)电力管沟工程;(7)通信管道工程;(8)绿化工程;(9)海绵城市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 ||||
招标内容 |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 1 部分: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道路工程:换填碎石、搅拌桩、铺设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约7697.60平方米、铺C30彩色强固透水混凝土人行道、安砌侧石及现浇平石、拆除工程等;(2)交通工程:新建热熔型涂料标记及标线、新建标志板及标杆等,其中包含挖填土方等。施工期间的临时标志板及标杆、临时爆闪灯、施工现场围挡等;(3)箱涵工程:搅拌桩、打9m长Ⅲ型拉森钢板桩、12m长IV型拉森钢板桩、临时钢支撑、钢筋混凝土挡土墙、钢筋混凝土箱涵、箱涵接缝等;(4)给排水工程:铺设最大直径DN135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新建双篦雨水口、Φ159-325给水管(Q235B焊接钢管、球墨铸铁管、钢管),消火栓、阀门井、给水管件安装、喷淋灌溉管道敷设、喷灌配件安装及挖填土方等;(5)照明及智能交通工程:路灯系统,含路灯、电缆及配管敷设、接地装置、土方开挖及回填等;智能交通系统:控制柜安装、电线电缆敷设、电缆保护管、管线井安装、摄像头安装等;(6)电力管沟工程:新建电力井、电力排管、接地装置和土方开挖及回填等;(7)通信管道工程:通信排管、三通井及土方开挖及回填等;(8)绿化工程:回填种植土、栽植乔木、台湾草约1255.70平方米;(9)海绵城市工程:防渗土工布、牙山网型透水管DN200等。 | ||||
工期(交货期) |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 545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365日历天,竣工验收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57(元) | ||||
投标保证金 | ******.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 为牵头人, /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7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退休、离职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8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因“12个月内2次以上以退休、离职为由更换”或者“被项目建设单位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认为不称职需要更换”情形,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9拟派项目负责人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怀孕、产假、重病或者重伤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但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该人员能够正常履职。(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 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 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 区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 4 楼, 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 4 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 ||||
邮编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众信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邮编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代理传真 | 0757-******** | 电子邮箱 | *********@qq.com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 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6/6093/post_*******.html#3504)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 ||||
2024年11月08日
招标公告.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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