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基地可研报告及前期相关专题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新能源基地可研报告及前期相关专题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11月5日,内蒙古乌兰布和能源有限公司就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可研报告及前期相关专题编制服务采购发布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350万千瓦风电、850万千瓦光伏,配置煤电400万千瓦、光热20万千瓦,电化学储能100万千瓦×4小时。风电主要布局于乌拉特后旗北部地区;光伏、光热主要布局于磴口县南部沙漠地区。项目整体投资约755亿元。后续根据受端、蒙西电网的格局及电力市场机制实际情况,进行装机规模优化。报价依据此规模和工作范围。
招标范围:
1、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实施方案
包括基地(含350万千瓦风电、850万千瓦光伏,配置煤电400万千瓦、光热20万千瓦,电化学储能100万千瓦×4小时)总体情况、受端电力市场分析、“三位一体”总体方案、新能源基地建设方案、煤电建设方案、光热建设方案、新型储能建设方案、生态治理方案、科技创新实施方案、经济效益等内容编制。
2、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
包括总报告、基地“三位一体”综合优化方案、系统方案研究报告、新能源本体研究报告、火电本体研究报告、光热本体研究报告、电化学储能研究报告、一体化智慧运营管控中心系统方案研究、产业发展与经济带动方案、科技创新专篇、投资估算和财务分析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关评审意见(评审范围为可研报告编制范围内的全部报告),最终服务范围以优化后总体实施方案为准。
3、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前期编制服务:
(1)350万千瓦风电项目(含储能,如储能需单独立项则相应专题报告需中标人单独办理)咨询服务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文物调查报告(如有)、接入系统报告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测风塔数据采集、测量(1:2000)、地质初勘、升压站可研报告。
(2)850万千瓦光伏项目(含储能,如储能需单独立项则相应专题报告需中标人单独办理)咨询服务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文物调查报告(如有)、接入系统报告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测量(1:1000)、地质初勘、升压站可研报告、开工所需场地布置(1次)、矿产压覆互不干涉协议。
(3)20万千瓦光热项目咨询服务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文物调查报告(如有)、接入系统报告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初可研编制及审查、编制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测量(1:1000)、地质初勘、光资源数据采集、升压站可研报告、矿产压覆互不干涉协议。
(4)400万千瓦火电项目咨询服务工作:编制节能评估报告、接入系统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含厂区、储灰场)、环境影响报告(厂区、升压站、储灰场、地下水)、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含储灰场)、水资源论证分析报告编制及最终批复、创优精品工程方案策划、配套管网路由专题报告、测量(1:1000)、取得并网意向复函以及机场净空最终批复文件。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接工程地质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接工程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综合资质甲级)。
2、业绩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1)风电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集中式风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累计容量3000MW及以上的合同业绩(同一个项目的各设计阶段合同仅计列一次),且至少包含1份300MW及以上陆上风电单体项目,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容量、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2)光伏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集中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累计容量1000MWp及以上的合同业绩(同一个项目的各设计阶段合同仅计列一次),且至少包含2份200MWp及以上光伏单体项目,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容量、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火电业绩要求:具有2台1000MW等级超超临界空冷火电机组可行性研究或勘察设计业绩,且至投标截止日期机组已通过168h试运行正式投运。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容量、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及机组投运证明材料。
3、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投标主体,负责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如联合体投标,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5)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信、业绩、奖项均可作为响应招标文件的评分条件。
时间节点: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5日9:00起至2024年11月12日17:00止;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9时00分
公告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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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可研报告 前期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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