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采购公务车辆招标公告

2024年采购公务车辆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市公安局2024年采购公务车辆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10: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6日
每日上午:16: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09:00
开标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预算金额 ¥18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天竹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沈阳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庆卓 ********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附件:
附件1 沈阳市公安局2024年采购公务车辆 第二次.doc
公告信息
沈阳市公安局2024年采购公务车辆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4-11-08

项目概况

沈阳市公安局2024年采购公务车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沈阳市公安局2024年采购公务车辆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是否允许兼投兼中:不接受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质量保证期:整车质保期 3 年或 10 万公里。

付款方式:车辆交付验收合格后,按照下表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比例执行: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第一期:车辆交付并验收合格后 合同价款40%
第二期:车辆交付验收后满12个月 合同价款30%
第三期:车辆交付验收后满24个月 合同价款30%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5天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规格 数量
1 皮卡车 ★1、燃油形式:汽油2、车身尺寸(mm):长≥5000*宽≥1800*高≥1800★3、驱动形式:前置后驱★4、发动机排量(mL):≤*****、变速箱:≥8AT★6、发动机最大功率(Kw):≥165★7、最大扭矩(N·m):≥3608、轴距(mm):≥*****、轮胎规格:≥255/60R18★10、后悬架类型: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架11、货箱尺寸(mm):长≥1500*宽≥1550*高≥*****、接近角(°):≥3013、离去角(°):≥2514、自动驻车功能15、倒车影像16、前门无钥匙进入功能17、一键启动功能18、LED自动头灯19、皮质座椅20、大灯延时关闭带转向辅助照明灯功能21、定速巡航22、雪地、经济、运动、标准四种驾驶模式切换23、侧踏板24、后货箱耐磨涂层25、10.25寸多功能显示屏26、后货箱防护架27、倒车雷达28、主驾驶6向手动调节29、遥控钥匙30、陡坡缓降功能31、电控调节外后视镜 8辆

二、其它要求:

★1. 此项目为裸车含增值税价格采购,不包含车辆购置税。

★2. 所供车辆每台随车免费配备:备胎、随车专用工具、三角警示牌。

★3. 所供车辆生产日期为2024年01月01日以后出厂,不得为水淹车、翻新车、抵押车、纠纷车等非全新车辆;如存在以上问题,争议未解决前,采购人有权延期支付部分款项,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 中标人提供1次免费保养,项目内容包括:机油、机滤、工时费、全车检测、免费洗车。免费保养期限为6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条件为准。

★5. 延期交货:如中标人未按时交货的, 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二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30天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交货的,中标人需要提前三个工作日与采购方沟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是否允许兼投兼中:不接受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45个工作日。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质量保证期:整车质保期3年或10万公里。

付款方式:车辆交付验收合格后,按照下表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比例执行: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第一期:车辆交付并验收合格后 合同价款40%
第二期:车辆交付验收后满12个月 合同价款30%
第三期:车辆交付验收后满24个月 合同价款30%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5天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规格 数量
1 大型客车 ★1、燃油形式:汽油★2、车身尺寸(mm):7200≤长≤7300*2050≤宽≤2200*2650≤高≤2900★3、发动机排量(mL): ≥2900★4、轴距(mm): ≥*****、发动机最大功率(kw): ≥210★6、座位数(座):177、轮胎规格: ≥215/75R17.58、液压助力9、仿皮材质10、电动外摆式车门11、LED前大灯+后尾灯、LED日间行车灯12、前风挡除霜13、乘客区侧窗钢化玻璃、乘客区隐私玻璃14、外后视镜电动调节/加热15、多功能方向盘16、动车式下拉窗帘17、ESC、刹车优先系统18、倒车雷达19、高清倒车影像20、胎压检测系统21、电动空调22、乘客区独立出风口23、一键新风功能24、燃油加热器25、副驾驶独立车门 2辆

二、其它要求:

★1. 此项目为裸车含增值税价格采购,不包含车辆购置税。

★2. 所供车辆每台随车免费配备:随车专用工具、三角警示牌。

★3. 所供车辆生产日期为2024年01月01日以后出厂,不得为水淹车、翻新车、抵押车、纠纷车等非全新车辆;如存在以上问题,争议未解决前,采购人有权延期支付部分款项,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 中标人提供1次免费保养,项目内容包括:机油、机滤、工时费、全车检测、免费洗车。免费保养期限为6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条件为准。

★5. 延期交货:如中标人未按时交货的, 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二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30天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交货的,中标人需要提前三个工作日与采购方沟通。)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16时00分至2024年11月1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公安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联系方式: 李庆卓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行: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天竹
电 话: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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