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人防检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人防检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人防检测已由 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复字【2020】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和陕建保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和陕建保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人防检测; 2)招标编号:HBZJ-BD2024E077; 3)建设地点:高碑店市东北部,中华大街以西、光华路以东、和平路以北、和谐路以南; 4)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约128.1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体育馆(含比赛馆、热身馆、二层观众平台、三层配套)、综合场馆(含博物馆、规划馆、图书馆、文化馆、影院、服务景观廊)及配套(含游泳馆、产业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兼人防)。 5)合同估算价:******.65元。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满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内容及提交合格报告后止;
2.2招标范围:人防主体检测、人防设备检测及人防面积测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下列条件:资质要求:承揽人防检测工作内容的投标人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包含人防工程检测等相关内容),同时须为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的人防工程检测机构;承揽人防工程面积测绘工作内容的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工程测量专业)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8 09:00至2024-11-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8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隆和陕建保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异议主体人),联系人:高飞,联系方式:180*****558;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向红,电话:186*****06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高碑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
电子邮箱:gbdlhf@sina.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人防检测 | 投标人/供应商 | 5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光华北大街33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高飞 | 联系人: | 李向红 |
电话: | 电话: | 186*****067/0312-*******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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