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渔村新说》纪录片摄制项目询价公告

2024年《渔村新说》纪录片摄制项目询价公告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美分公司对2024年《渔村新说》纪录片摄制项目(项目编号:JM2024-002) ,下述内容进行国内比选采购。

一、采购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1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美分公司对2024年《渔村新说》纪录片摄制项目

JM2024-002

1项

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规格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得少于1年,注册资本金不得小于100万元。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制作或数字内容制作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3)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若报价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对报价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报价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报价人代表必须为企业在岗员工,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3个月(不含截止日期当月)报价人为报价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

(4)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出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失信企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5)要求报价人提供至少一份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制作或数字内容制作服务相关相应业绩证明资料,案例要求为已验收完成的项目,提供项目合同和验收报告,且案例金额不得少于6万元。

(6)两家或多家参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报价人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基础信息页面截图(截图必须包含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 )或由工商盖章确认的企业内资情况登记表(复印件或原件)。

(7)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至少一项材料:相应年限(500万以上项目不低于近2年)的财务报表,其中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为正,且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该项目金额;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近一年获得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复印件;或近一年税务部门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证书复印件。

以上相关证明文件需加盖报价人公章。

三、索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

凡愿意参加报价的报价人请于2024年11月07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到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美分公司索取询价文件。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4日上午09:30前(北京时间),将盖章并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并在文件袋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送达或快递至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美分公司,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银亭路2号广电中心大楼三楼

五、开标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1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美分公司公开开标。

六、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价评标法,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采购单位: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美分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0592-*******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银亭路2号广电中心大楼三楼

邮 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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