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长廊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文化长廊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文化长廊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JYCPSD-G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化长廊建设(第二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文化长廊建设(第二次)

2.2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62(元)

2.4计划工期:2025年1月15日前竣工交付验收合格

2.5招标范围: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对文化长廊进行建筑设计、内容拟制及施工建设,可通过灯箱,雕塑、景观、园艺、视频投放等展示方法,全面展示历史文化、人文风采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mil.cn)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0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近3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其他不良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1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3.12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1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关资质证书以及在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1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2019年11月—2024年10月)至少承担过政府、文化馆或者其他相关单位的展陈设计及施工建设。(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在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发售方式:采用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6.2.1线上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将下述报名资料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shanghai@chinapsp.cn),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

6.3报名资料要求(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3.1提供《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供应商可登录链接https://qy.choicelink.cn:8301/clLogi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

6.3.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6.3.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3.4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6.3.5 提供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6.3.6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6.3.7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3.8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关资质证书以及在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3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锦创数字广场1202室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文杰/黄雪梅/刘泽烨

电话:153*****179/025-********

邮箱:shanghai@chinapsp.cn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锦创数字广场1202室

,江苏,南京市,鼓楼区,南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长廊 P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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