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济宁市对口支援英吉沙县健康英吉沙—打造中医药民族医药南疆发展高地—英吉沙县城关乡卫生院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度济宁市对口支援英吉沙县健康英吉沙—打造中医药民族医药南疆发展高地—英吉沙县城关乡卫生院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济宁市对口支援英吉沙县健康英吉沙—打造中医药(民族医药)南疆发展高地—英吉沙县城关乡卫生院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JSLC(CGZB)-2024-041
项目名称:2024年度济宁市对口支援英吉沙县健康英吉沙—打造中医药(民族医药)南疆发展高地—英吉沙县城关乡卫生院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94
最高限价(元):******.94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具备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4、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依法缴纳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6、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 ,如在“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网页打印)、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
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英吉沙县维吾尔医医院
地 址:英吉沙县新市路99号
联系方式: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英吉沙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工业园区诚祥路004号
联系方式:17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茹
电 话:173*****66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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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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