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五福路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五福路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五福路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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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五福路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 ||
性质 | 正常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五福路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五福路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五福路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753.58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五福路周边道路及环境进行整治提升。项目建设总投资753.58万元。 | |||
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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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定额工期:/日历天,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项目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60日历天,竣工验收期6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2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施工资质) 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 3.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广东省以外的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进粤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05月至2024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6.6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0757-********。(适用于公开招标)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1-07 20:07:44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28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28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1-28 09:30:00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教育办公室)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洲西路龙江镇人民政府大楼六楼教育办公室 | |
招标人联系人 | 孔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的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佛平三路1号金色领域广场6座702B房(住所申报)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何小姐 | 联系电话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 | |
发布责任人 | 广东的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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