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公寓区高压供电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河源公寓区高压供电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名称 河源公寓区高压供电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批复文号 ******* 批复单位 上级部门 招标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75200部队后勤部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河源公寓区高压供电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1">1.招标条件

********2">本招标项目为河源公寓区高压供电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拨付,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75200部队后勤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源公寓区高压供电工程。

2.2建设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明珠工业园。

2.3工程规模:新建800KVA箱式变压器4台、新敷设10KV高压电缆约1130米、建设供电配套设施,工程建安费预算造价为*******.00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变压器、新敷设电缆、以及供电配套设施等施工。

2.6工程质量要求:********3">按相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5">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获得五级(含五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河源市市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3.4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注明: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4.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7日(每天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2报名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4.3报名时即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1">5. 投标报名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5.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

5.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网页打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河源市市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交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4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5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如名称过长可简写)、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是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则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委托代理人)。

注明:

(1)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及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是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2)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资料不齐的;②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③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④没有按规定签名的。

6. 投标人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2投标人必须提交3.0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6年11月1日9:00至2016年11月7日16:30。第一次公告时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不用重新提交,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开户单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河源中山大道支行

账 号:****************25

联 系 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

6.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等,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5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6.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河源市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部门。查询结果以河源市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8">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9:3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yggzy.com)”及《河源日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75200部队后勤部

联系人:张生 联系电话:189*****594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生 联系电话:****-*******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相关附件河源公寓区高压供电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docx 发布人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6-11-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电工程 高压 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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