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车辆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浑南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消除森林火灾对该区域生态安全和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浑南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消除森林火灾对该区域生态安全和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浑南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消除森林火灾对该区域生态安全和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浑南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消除森林火灾对该区域生态安全和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浑南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消除森林火灾对该区域生态安全和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浑南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消除森林火灾对该区域生态安全和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7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浑南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消除森林火灾对该区域生态安全和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8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浑南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消除森林火灾对该区域生态安全和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14时00分至2024年11月1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具体开标室在2楼大厅LED显示屏公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电子评审系统开展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解密及二次报价(如本项目需要)提交时间均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3、请供应商详细阅读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363号)相关内容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森林路8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邮箱地址:ggzyjyzxwjbzb-hnq@shenyang.gov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自贸区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市浑南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