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煤灰含煤渣处理招标书

粉煤灰含煤渣处理招标书

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粉煤灰(含煤渣)处理招标书

招标单位: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粉煤灰(含煤渣)处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

2、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为粉煤灰(含煤渣)处理进行招标。

2.1具体项目内容: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周期性运走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产生的粉煤灰(含煤渣)。

二、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相关资质,具有类似业绩。(提供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履约能力: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明(如有)等能够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相关资料。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无违法和不良行为。

5、若投标人不是直接处理单位,中标需签订三方合同(招标人,中标人,直接处理单位,合同模版见附件)。

三、报价方式及要求:

1、本次粉煤灰(含煤渣)处理项目时间为一年,各投标单位在了解现场情况后分别对煤灰及煤渣的处理进行报价(X元/吨),并注明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2、投标单位负责到厂装卸粉煤灰及煤渣,并且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符合厂区相关环保规定。

3、本项目需要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在定标后返还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需要中标单位缴纳中标保证金拾万元,在合同到期后返还中标单位。

如因中标单位原因在处理粉煤灰(含煤渣)的过程中造成招标方被罚款等损失的,相关损失将全额从中标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保证金不足的,超出部分中标单位需要向招标方补齐。

四、结算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每3个月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过磅单结算一次处理款,在中标单位向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开具全额发票后7日内现汇付款。

五、投标的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1、投标书中提供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应符合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

2、项目不得转包,如被发现转包、挂靠将立即清退出场,并拒付任何费用且不退还中标保证金。

3、投标单位应提供与本项目相应的业绩。

4、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所有责任自负。

5、提供投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踏勘现场:

各投标单位必须踏勘项目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且投标人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自行承担因此所需费用。一旦投标人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等要求,对此招标人将不予采纳。

七、项目投标的基本承诺要求:

1、无论投标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评标方式: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公开评审。报批中标单位电话通知具体洽谈时间。

3、未中标单位不通知。

4、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都应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装订采用左侧固定装订方式(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八、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书一正一副。

九、领取招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2024年11月7日开始可通过http://www.viscosefibre.com网址查看下载本招标书(招投标信息中)。联系人:王昊 联系电话:025-********/151*****702

十、现场勘察及技术答疑:

2024年11月8日开始可接受答疑,招标单位答疑负责人:杨成兵 联系电话:150*****863,答疑地点: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现场勘察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10:00时(投标单位必须勘察现场、参加答疑会,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负)。

十一、联系方式及投标地点:

为最大限度地规避舞弊风险,我公司仅接收密封完好的投标书,不接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等非密封件标书和密封破损的标书(邮递封面及密封件封面必须在显著位置处注明项目“投标书”);标书在快递封面显著位置处注明该项目名称“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粉煤灰(含煤渣)处理招标书”。

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4日12:00时;要求必须封标后,邮寄或送递,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66号金基汇智园9号楼”、邮编******,收件人王昊 联系电话:025-********/151*****702


附件一

非危废性工业粉煤灰、煤渣委托处理三方协议

合同编号:

甲 方: (处理方)

甲方地址:

乙 方: (代理方)

乙方地址:

丙 方: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 (产废方)

丙方地址: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

乙方具有专业从事收集非危险性粉煤灰、煤渣(下称粉煤灰、煤渣)服务业务,现委托甲方进行处理,甲方具有接受粉煤灰、煤渣进行处理的资质及业务能力。粉煤灰、煤渣来源为丙方。丙方委托乙方对粉煤灰、煤渣进行专业处理,乙方委派甲方接受处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三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乙方所收集的粉煤灰、煤渣为非危险性粉煤灰、煤渣(定性参考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附件提供的项目环保验收批复和针对丙方提供的飞灰鉴定报告等),委托总量以实际产生量为准,承诺全部给到甲方用于 ,合同合作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粉煤灰、煤渣釆用分批运输,粉煤灰、煤渣处理及运输费总单价为 元/吨(含运输服务费),人民币 每吨。费用按实际转运量结算。

二、乙方在转移粉煤灰、煤渣给到甲方前提供该粉煤灰、煤渣的产生单位及相关环保手续,如环评验收批复、环保备案证明、随车环保证明,同时加盖相应公章。

三、乙方负责将该粉煤灰、煤渣以货车运输形式至甲方工厂用于 ,不作它用,乙方应确保运输全程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四、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环评批复、粉煤灰、煤渣收集环保备案证明原件的盖章版本给到乙方:乙方收到该资料后视同甲方已承诺有能力按照环评要求合法合规处理该批粉煤灰、煤渣:各方提供的资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五、粉煤灰、煤渣处理费(含运费)由丙方支付。乙方将粉煤灰、煤渣转运至甲方后,乙方开具处理费 元/吨的相应发票(税率为 %)、运输费 元/吨和四联运输签单(甲方配合)给丙方,丙方在收到发票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协商的价格将处理费用( 元/吨),电汇至乙方帐户,将运费( 元/吨)支付给 ,结算重量采用过磅的方式进行。

六、甲方在乙方货车到达甲方指定码头或甲方仓库后,甲方应立即进行粉煤灰、煤渣的卸车工作,如因甲方工作协调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卸货的,产生的滞留费用由甲方承担(因自然灾害、节假、环保要求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丙方直接在剩余的处理费中扣除。滞留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丙方无关。

七、丙方承担粉煤灰、煤渣运送至甲方当地的运输费用,甲方接受粉煤灰、煤渣后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甲方当地发生意外情況如环保检査执法导致后果的处理费用等;

八、甲乙丙三方在处理粉煤灰、煤渣的过程中均应遵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违反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一方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乙方运送丙方生产的粉煤灰、煤渣至甲方仓库,粉煤灰、煤渣中不得含有危废,如有危废则一切后果由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十、在乙方将粉煤灰、煤渣运至甲方以后且丙方收到甲方四联单的回执及乙方运输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后,丙方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向乙方及乙方运输公司分别付款。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各方可起诉至丙方所在地法院处理;本协议一式叁份,各执一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二、合同首部,尾部留存的各方通讯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两方。

甲方:

签字及日期:

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方式:

乙方:

签字及日期:

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方式:

丙方: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

签字及日期:

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书 处理 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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