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丰宁农产品市场销售补贴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丰宁农产品市场销售补贴项目的通知
各镇、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新丰路街道办,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丰宁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现开展丰宁农产品市场销售补贴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丰宁县域内依法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1.经营主体通过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线上电商平台开设企业直营店、旗舰店,或直接依托抖音、快手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网络销售业务,网络销售额在50万元及以上200万元以下、2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分别按照2%、3%、3.5%、4%的标准给予补贴。
2.经营主体通过线下销售渠道,销售农产品达到5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及以上,分别按照0.3%、0.4%、0.5%给予补贴。
3.经营主体在京津地区大型商超、农批市场等,新设立丰宁系列农产品专馆、专区和专柜,销售丰宁农产品达到50万元以上的,每个专馆补贴3万元,每个专区或专柜补贴1万元。
4.经营主体通过网络销售平台将丰宁农产品销往县域外快递物流单量达到1万单及以上5万单以下的,给予每单10%的运费补贴;快递物流单量在5万单及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每单15%的运费补贴。单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
2.申报主体与农户之间具有一定利益联结机制,能够通过销售带动农户增收。
3.销售数据统计时间为 2024年1月1日至 2024 年10月31日期间。
4.同一项目未获得过其他财政资金补贴。
四、申报材料
1.丰宁农产品市场销售补贴项目申请表(附件 1)
2.真实性承诺函(法人盖章)(附件2)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带动农户增收佐证(农户打款凭证等)
5.财务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6.销售佐证:线上:包括电商销售网址截图,平台交易记录,收发货记录,申报主体对公账户实际网销进账金额等;线下:包括产品销售明细单,销售合同(包括销售方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销售清单、金额等内容,购买方预、付款凭证,购买方收货验收单等佐证资料、银行流水等。
7.设立专馆专区专柜佐证包括入驻证明及相关影像、购销合同、打款凭证等。
8.快递物流佐证包括商品交易明细、收发货记录、物流公司的托运单(包含发货方信息、收货方信息、货品明细),运输合同、快递、物流费用支付凭证等。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申报程序
1. 达到补贴条件的经营主体,向县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中心(商务)提交项目申请及相关佐证资料。
2. 由县商务部门组织对经营主体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验收。
3.审核验收结果在丰宁满自治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4.对公示无异议的经营主体,按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六、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本通知及相关申报表格可在丰宁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3.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1份上报县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中心(商务),经商务部门审核后,形成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q.com邮箱。
4.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至11月20日,请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县招商中心(商务)2009室,电子版同步邮箱*********@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立杰 王丽丽
联系电话:0314-*******
电子邮箱:*********@qq.com
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宁丰路191号
附件2:申报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丰宁满族自治县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中心(商务)
2024年11月7日
附件1:
丰宁农产品市场销售补贴项目申请表
经营主体名称 | ||||||||
统一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项目类别 | £线上销售补贴 £线下销售补贴 £专馆专区专柜补贴 £物流补贴 | |||||||
年销售额(万元) | 起止时间 | 2024年1月 1日至 2024年10月31 日 | ||||||
销售补贴 | 线上销售金额(万元) | 补贴比例 | % | 补贴金额(万元) | ||||
线下销售金额 (万元) | 补贴比例 | % | 补贴金额(万元) | |||||
专馆 专区 专柜 | 销售金额(万元) | 专馆补贴金额(万元) | 专区专柜补贴金额(万元) | |||||
物流补贴 | 快递物流单量 | 补贴标准 | % | 补贴金额 (万元) | ||||
补贴项目情况说明 (可附页)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并在申报过程中不存在任何弄虚作假或者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商务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申报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我单位对申报丰宁农产品市场销售补贴项目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作如下承诺:
一、提供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销售佐证、专馆专区专柜佐证、快递物流佐证等资料均和原件相一致。原件存于我单位财务处。
二、我单位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无虚假记载、不完整表述。
三、我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标签: 场销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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