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生态环境局VOCS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公告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VOCS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公告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VOCS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已由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用户出资比例为100% ,采购人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伊春市生态环境局VOCS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1.2项目情况:随着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推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作为重要的大气污染物之一,其监测和治理成为生态环境工作的重点。为了更有效地监测和管控辖区内的 VOCs 排放,伊春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启动 VOCs 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描述:本次采购本次采购的内容包括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热成像仪 、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 、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设备。

1.3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描述: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物资名称

需求描述

单位

数量

1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详见技术规范书

1

2

热成像仪

详见技术规范书

11

3

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

详见技术规范书

11

4

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

详见技术规范书

11

1.4采购预算额度:2,200,000.00元

1.5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1.6质保期: 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2,090,000.00元其应答将被否决。

  1. 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 应答人需提供全部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

2.4 应答人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CMA或CNAS认证)出具的全部产品检验报告,技术规范书★标识为实质性条款,应答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应答均将被否决;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应答

2.7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7.1满足投标须知及标书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投标承诺函,标书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7.2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7.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7.4投标人承诺满足本项目《企业保密协议》、《数据合作安全保密协议》、《网络安全协议》、《网络信息安全及保密承诺书》要求,并在中标后与甲方签署《企业保密协议》、《数据合作安全保密协议》、《网络安全协议》、《网络信息安全及保密承诺书》。

2.7.5投标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等。

2.7.6付款条件:甲方收到用户回款后,向乙方支付等比例款项。

  1. 采购文件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3.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3.3提交购标申请及支付标书款: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进入招标采购中心主页左侧导航栏—谈判项目管理-寻找商机,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信息后点击保存。然后在左侧导航栏—谈判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信息列表,选择刚才参与的项目点击“项目跟进”,进入到项目页面后可以点击“首页”查看参与标段的基本信息,点击“购买采购文件”按钮,然后勾选需要够购买的标段点击“立即结算”,使用沃支付完成采购文件费用的支付。支付成功后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联通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软件下载详见“共享文档下载”)。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应答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应答人需注意超过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则无法支付采购文件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1.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平台”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时00分。

因应答人原因造成应答文件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未正常上传的,视为撤销其应答文件;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出现电子应答文件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启报价前应答人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等)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需加盖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经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确认并提供该应答人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为准。同时,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请供应商注意工商年度报告中的登记电话及邮箱等信息是否为自己企业的联系方式,如发现与其他供应商的工商注册联系方式一致,后果自负

4.2本项目将于应答截止时间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开启报价,由于采用电子招投标,应答人需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并提供能够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查询到iPASS业务员联系人(非管理员角色),否则无法获取电子采购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应答;请应答人及时购买最新版iPASS电子证书,完成电子证书绑定操作。使用iPASS登录系统后,使用沃支付账号进行网上支付;支付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注册流程与iPASS电子证书相关流程请登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作方自助服务门户系统(https://www.cuecp.cn,联系电话:010-********-3-8-2,邮件地址:hqs-ettp-sup@chinaunicom.cn)进行操作。应答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确认开启结果。应答人签名确认账号须为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账号,如已经使用非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的账号报名参与本项目,应答人应通过平台修改负责人功能将信息变更为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账号(该操作需在确认报价前,如已签名确认报价,则参与项目账号无法修改)。如应答人使用其他账号(非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账号)签名确认如不签字确认也会显示为其他账号未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应答人自行负责。如对开启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启结果。

4.2.2如经确认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启或解密,应答文件以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为准。

4.3.3应答人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传的应答文件在开启或解密出现异常时,该应答人未按时递交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须按4.1要求提供),或递交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无法打开的,将被视为放弃应答

4.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未按照本邀请函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4.5应答人针对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转3转3(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发布。

  1. 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国民街14号

联系人:孙经理

采购人联系方式:156*****370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与采购人联系。

采购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4年11月09日

,伊春市,伊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VOCS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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