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因我院日常工作需要,现对我院(于山院区和旗山院区)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调研,为保证整个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我院向社会做公开市场调研,本调研公告仅为面向市场广泛征集项目服务、价格等项目要素,并非正式采购,不代表任何采购行为,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于山院区和旗山院区
3、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付使用。
二、采购需求
1、项目基本内容:于山院区:治疗室63个,处置室 68 个,共 131个;旗山院区:治疗室 23 个,处置室 24 个,共 47 个。在上述两个院区合计175个区域各安装一个高清摄像头,两个院区分别使用单独的存储设备,不接入现有的存储空间,但需同现有的管理平台兼容,在现有的管理平台上预览、回放等操作,使得录像存储时间至少达到180天,并且预留大于5%的存储空间。(于山院区使用海康威视,旗山院区使用宇视,硬盘、交换机、管线部分,供应商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依据现场情况合理计算,适当调整数量。)
2、设备需求清单见附件。
3、项目报价含税、运、人工费、辅材费、成套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中必须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资质等级为贰级或以上。
7、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8、供应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规违法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4年11月13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qq.com。
踏勘时间:2024年11月14日15:00
踏勘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于山院区和旗山院区(如报名公司未满三家以上(含三家)我院保卫处以邮箱及电话方式通知)。
统一提交调研材料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10:00,根据规定时间递交材料,逾期不予接收,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所交材料用档案袋等密封需加盖公章,无密封则视为无效材料,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qq.com,纸质材料提交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于山院区红砖楼419保卫处,联系人:0591-********
1.封面(自拟);
2.报名表(见附件1);
3.公司法人对授权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廉洁承诺书(见附件1);
5.报价方案(于山院区和旗山院区分开报价);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营业执照复印件;
保卫处
2024年11月8日
标签: 监控系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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