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南阳镇含头村河道修复水毁护岸修复项目交易公告
寿宁县南阳镇含头村河道修复水毁护岸修复项目交易公告
1.条件 | |
寿宁县南阳镇含头村河道修复水毁护岸修复项目已由寿宁县南阳镇含头村民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寿宁县南阳镇含头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寿宁县水利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建设地点:寿宁县南阳镇含头村 2.2?控制价(估算价):140.41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32.2041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寿宁县水利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3个月 2.5?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22.64: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 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且追究其责任。(2)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 |
3.3?其它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11月14日15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交易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5时00分 5.2?交易地点: 寿宁县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寿宁县南阳镇含头村民委员会 地址:寿宁县南阳镇含头村 联系人:张向斌 联系电话:173*****999 寿宁县南阳镇含头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
标签: 河道修复水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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