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二分局乐平水利枢纽工程粉煤灰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二分局乐平水利枢纽工程粉煤灰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乐平水利枢纽工程的粉煤灰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平水利枢纽工程库区防护及抬田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2)项目概况:乐平水利枢纽库区防护及抬田工程位于江西省乐平市鸬鹚乡及众埠镇境内,库区防护工程共29个防护片区,22个抬田片区,分别位于乐安河左右岸、建节水左右岸、曹溪水左右岸及建节水与曹溪水交汇处。
本工程新建(加固)29座防洪堤,堤线总长65.653km,其中土堤59.319km、防洪墙6.334km;抬田片共22处,总面积*****.1亩;新建电排站35座,总装机2314.5kW;提灌站17座,总装机163.5kW。主要工程数量包括土石方开挖288万m3,土石方填筑2240万m3,混凝土22万m3以及节制闸、交通闸等机电金结设备安装、信息化等项目。
本工程通过实施新建堤防、抬田等工程,可减少征迁人口5.68万人,减少征迁房屋626.6万㎡,减少淹没耕地1.96万亩(防护区内0.63万亩,防护区外抬田1.33万亩)。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为乐平水利枢纽工程库区防护及抬田工程的粉煤灰,包括出厂价、包装费、装车费、检验费、运杂(输)费、仓储费、运输保险费、利润及税费等指定交货地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粉煤灰 | F类二级 |
以上采购数量为暂定量,实际量根据工程实际施工需求量为准,数量变化将不对单价进行调整。
5、交货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鸬鹚乡乐平水利枢纽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6、质量要求:
(1)卖方必须保证提供的物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若买方对物资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物资质量还需满足买方的特殊要求,买方对物资质量的特殊要求为:产品符合《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GB/T*****—2014)。
(2)卖方必须保证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环境体系和GB/T*****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也不能对接触物资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投入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卖方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争议时,按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7、材料的报价为到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鸬鹚乡乐平水利枢纽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出厂价、包装费、装车费、检验费、运杂(输)费、仓储费、运输保险费、利润及税费等指定交货地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进行调价。
8、每批发货随车附产品合格证及批量检验报告,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买方接货后取样复查,如有异议立即通知卖方,经双方共同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重新检验。复检合格其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复检不合格,除退回不合格品外,其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9、付款方式
9.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 ?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银行转账部分不低于50%,非现金支付部分不高于50%。
9.4结算程序:货款支付按照“先开票、后付款”原则。材料分批到货,材料到货当月 1日至当月31日为一个对账周期,在次月20日前对上期实际验收合格货物数量、金额等与买方人员进行核对,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材料发货单》签字原件移交买方。双方以此作为结算依据,对账单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卖方向买方提供符合税法规定和本次对账金额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买方不接受卖方以此为由的任何形式的提价或补偿要求。卖方未能及时向买方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9.5货款支付比例及付款方式:双方对账完成后,当月卖方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到财务挂账,月末前买方支付卖方已挂账部分材料款70%,剩余27%计入下月进货款中一并结算,依此类推(无发票部分不予结算),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为每批次供货验收合格起六个月,若无质量问题时,返还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产品质量的保证责任,若因资金不足无法按照既定付款方式支付,后续将采用项目自筹,通过向业主单位协商筹集资金解决。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本次采购产品同规格型号的检验报告1份。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4、供应商应具有粉煤灰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1-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伍拾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和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
地 址:河北省涿州市华阳路200号水电四局大厦
邮 编: ******
联 系 人:安星蓉 何晓栋
电 话:0312-******* 131*****182
电子邮箱:********@qq.com *********@qq.com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 话: 131*****182
电子邮箱: *********@qq.com
十、纪检监督机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纪委办公室(0312-*******)提出投诉。
2024 年 11 月 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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