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中都街道圩山村恢复耕地项目邀请公告
凤阳县中都街道圩山村恢复耕地项目邀请公告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滁政办秘〔2024〕4号文)规定,安徽盛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阳县中都街道圩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现对凤阳县中都街道圩山村恢复耕地项目进行采购,资金来自集体资金。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以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单位。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凤阳县中都街道圩山村。
2、项目概况:对约180亩土地进行复垦播种等。
3、项目预算:1700元/亩;
4、最高限价:1700元/亩。供应商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此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5、项目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具体以实际恢复耕地亩数为准)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5、服务期:30日历天。
6、采购范围:采购文件所列全部范围。
7、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8、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的评标方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三、采购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由采购代理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15时2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人民政府中都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凤阳县中都街道圩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凤阳县中都街道圩山村
联系人:柏先生
电 话:134*****766
代理机构:安徽盛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城门面房15栋-12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91*****223
日期:2024年11月6 日
标签: 恢复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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