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可利用土地分布图招标公告

浑南区可利用土地分布图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浑南区可利用土地分布图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1-08

项目概况

浑南区可利用土地分布图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浑南区可利用土地分布图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50
采购需求:

★1.符合土地流转融资项目相关要求的可利用土地数据收集与整理。

(1)收集各街道上报的可利用土地数据,包括土地的大致位置、初步范围和预估面积等信息。

(2)对上报的可利用土地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确定需要实地测量的区域并进行实地测量,确定其确切位置、范围和面积。

(3)对测量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和验证,确保可利用土地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按自然资源局需求对区内批而未供土地进行落图汇总。

(1)通过浑南区自然资源局获取批而未供土地的相关数据,包括土地的位置、范围等。

(2)获取最新的遥感影像数据,对影响数据进行处理,以确保影像图的时效性和精度能满足需求。

(3)将批而未供土地的位置和范围与影像图进行整合,形成包含土地位置、范围、影像特征等的汇总成果。

★3.编制浑南区可利用土地分布图。

★4、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 影: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中央子午线123°。

★5、主要技术依据

《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 73-2019)

《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2007)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GB/T *****-2019)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008)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009)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 *****-2008)

其他现行国家及行业最新规程规范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浑南区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成果通过省级、国家级核查并验收合格后,按中标比率和文件给定收费标准计算出的中标单价和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具体内容按实际情况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证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16时00分至2024年11月18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2楼开标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024*****388-357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张冬妮、徐曼
电 话:024*****388-3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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