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驻场保安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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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局机关总建筑面积是*****.32平方米;两栋办公楼、一栋家属楼、食堂总建筑面积是8772.76平方米;广场、草坪的总面积是4385.56平方米。拆迁所建筑面积:包括一栋办公楼、一栋食堂、一栋家属楼、广场总面积是:*****.8平方米;停车位:局机关113个,拆迁所90个。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序号

名称

单价(元/年)

数量

年度总计(元)

备注

1

人工

*****

6人

******

含保安员工资,管理费,安保防护器材费用等

2

利润(8%)

3832

*****

3

综合税费(6%)

2874

*****

4

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费用

2000

*****

据实结算

一年合计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和地点
1.保安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
2.本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
2.付款时间及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劳务发票,采购人每月中旬转账方式结算。
3.★临时费用: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费用必须由成交供应商及办公室共同签字确认,方可支付至成交供应商,若无加班,采购人将按实扣除结算金额。
4.★管理制度:保安人员必须服从分局统一管理,分局不定期对保安队伍进行检查、抽查。如发现不服从分局的工作调配和管理的人员每人次扣200元;发现队员着装不整齐每人次扣100元;发现不礼貌、无理与他人发生冲突每人次扣500元。
5.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服务项目的满意度测评,低于70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考核内容见附件。

五、服务标准

保安服务要求及双方职责
(一)采购人职责
1.采购人应为保安人员提供良好的执勤工作环境,关心保安人员的生活,为保安人员免费提供必要的照明、防寒、防暑等工作条件。
2.会同供应商对其所派遣保安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保安人员违背本需求职责的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可协商更换人员;对保安人员提出的合理建议,采购人应予以采纳并及时整改。不得指使保安人员从事违纪、违法活动。
(二)供应商要求及职责
1.供应商应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供应商应安排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备相关从业经验 1 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必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保安人员从业资格证。经望城区公安局保安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由市、区保安培训中心培训合格的保安人员到采购人处上岗。对所派遣的上岗保安人员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审批、统一培训、统一经营、统一服装、装备。
3.供应商负责为保安员统一配备规范的工作服装,鞋帽等劳保用品以及对讲机、手电筒、巡检记录仪等安保常用器械装备。
4.确保所派遣的保安人员在执行勤务时,共同服从采购人和供应商的领导,并认真学习政治、业务和法律常识,尽职尽责,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保安服务。
5.保安人员工作重点是确保局机关及拆迁所院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节假日看家护院也不例外)。
6.保安人员在执行勤务时,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不得有违反纪律、法规的行为。否则,采购人有权随时清退。
7.供应商派遣的保安人员在工作中或工作之外发生事故,一切由供应商负责。
8.供应商应与派往采购人的保安人员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办妥社会保险。保安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关系,保安人员因劳动关系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9.如因供应商保安人员的失职或过失,导致采购人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供应商向采购人赔偿后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10.供应商必须帮保安人员购买好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付款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11.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处理好保安工作交接事宜。
(三)工作要求
1.派遣人员数量:6人(全天候负责局机关、拆迁所门卫及院内安保工作),其中局机关3人、拆迁所3人。如需增加保安人数,双方另行商议。
2.出入管理、公共秩序维护:
2.1建立物业传达、保安、车辆、道路及其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正常工作环境和物业安全。
2.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物业,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2.3设定固定停车点,引导车辆停放整齐。
2.4内部车辆发放停车证,外来车辆登记,车辆识别率100%。
2.5道路拥堵时及时疏导车辆及行人,保持进出通道畅通。
3.日常巡查
3.1设置专门24小时巡查岗位,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3.2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突发事件处理
突发事件响应率100%,突发事件处置率100%,突发事件演练率100%。
5.供应商所有拟安排进项目的工作人员均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采购人工作,且每年应对所有在职的员工进行体检,不合格员工应及时调离本项目。
6.保安人员年龄应控制在60周岁以下须经培训才能上岗,统一服装、衣着整洁、文明有礼、胸前佩戴贴有照片的本公司工作卡。
7.供应商应为保安人员提供良好的执勤工作环境,关心保安人员的生活,为保安人员免费提供必要吃、住、装备物资等工作条件。
8.对其所派遣保安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保安人员违背本需求职责的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可协商更换人员;对保安人员提出的合理建议,供应商应予以采纳并及时整改。不得指使保安人员从事违纪、违法活动。
9.确保所派遣的保安人员在执行勤务时,共同服从采购人和供应商的领导,并认真学习政治、业务和法律常识,尽职尽责,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保安服务。
10.保安人员在执行勤务时,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不得有违反纪律、法规的行为。
11.保安人员在执行勤务时,必须认真维护责任区正常工作秩序,预防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生的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报警或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对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和灾害现场,应当先行保护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
12.保安人员在工作场所内不得有口出污言,酗酒、赌博等不文明行为。不得有不良影响的言行,不得有意打探采购人的内部信息和将采购人的内部信息向外传递。

六、验收标准


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规定的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3.供应商在磋商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驻场保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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