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农田水利灌溉用水量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广陵区农田水利灌溉用水量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扬州市水利局扬水发【2015】322号文、扬水发【2015】514号文批复及江苏省水利厅、财政厅苏水农函【2016】71号的通知精神,广陵区2012~201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小型灌溉泵站灌溉用水量监测设备自2015年开始逐步安排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省补及重点县招标结余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计划与进度安排,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处 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具体负责2012~2016年5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中计200座灌溉泵站的灌溉用水量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设备供应与安装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本次招标范围

2.1招标概况及范围

本次广陵区农田水利灌溉用水量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包含广陵区2012~201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中计200座(其中新建199座、拆建1座)的小型灌溉泵站灌溉用水量监测设备,分别位于广陵区沙头镇、李典镇、头桥镇,总设计流量20.68m3/s、总装机容量1585.5kw,涉及的水泵型号分别有200HW型(8吋泵)189台套、250HW型(10吋泵)10台套、350HW型(14吋泵)1台套等3种规格,总概算投资约100万元。

本次招标的采购与安装项目包含200台各类超声波流量计设备、安装、备品备件、消耗品及维修工具、连接电缆或光缆;以及上述设备(包括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或购置、工厂试验、包装、交货、安装、现场调试及预留模块接口兼容接入监控系统、操作规程与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后期维护(2年)等所有相关内容。

2.2工期与质量目标要求

本次招标实施的广陵区农田水利灌溉用水量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合同编号:GLZDX-C01)计划于2016年12月1日开工,2017年4月30日完成全部合同工程。质量目标要求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计量设备营业范围且近5年具有合同额15万元或以上类似水量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2 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查询发现近5年存在行贿犯罪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3江苏省省外单位投标必须先通过江苏省水利厅备案。(备案表从江苏水利网http://www.jswater.gov.cn/art/2008/11/12/art_83_30211.html下载,如外省企业2015年度从业信用等级在B级及以上,则不再需要办理备案)。

3.5 投标单位信用等级经江苏省水利厅评审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江苏水利网http://www.jswater.gov.cn/art/2016/4/11/art_79_63033.html)。

3.6投标人必须先经过扬州市水利招标办备案(备案表从“扬州水利网—办事指南—扬州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备案管理制度”下载)。

3.7投标单位信用等级须须经扬州市水利局评审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水利网http://slj.yangzhou.gov.cn/slj/tzgg/201604/aefd725a850543c898fd71485a70d4b8.shtml)。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心(扬州市邗沟路60号设计院503室),持下列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经办人身份证;

(3)投标人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扬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备案表;

(5)经办人及项目经理所在单位养老保险近6个月(2016年4月-2016年9月)缴费证明;

(6)近5年合同额15万元或以上类似水量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4.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11月18日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201611月18日9时30分前递交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

6.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处

地址:扬州市解放南路90号

电话:****-********

联系人:郑珊珊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沟路60号

联系人:荣丹丹、邓佳欣

电话:****-********139*****783

传真:****-********

邮编: 225007

电子邮件:********18@qq.com

9. 备注

9.1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拟任项目经理需与投标报名时一致,投标人若需更换项目经理,应在投标截止日七天前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并征得招标人同意(书面变更申请须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招标文件文件出售处审核备案。

9.2 扬州市水利局信用等级:2015年度未进行信用评定,初次备案的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监测 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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