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智能建造赛项设计与实训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装配式智能建造赛项设计与实训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枣庄职业学院装配式智能建造赛项设计与实训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020********** | ||||||||||
项目名称:枣庄职业学院装配式智能建造赛项设计与实训系统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28.7万元 | ||||||||||
最高限价:28.7万元 | ||||||||||
采购需求: |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1.1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1.2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优惠政策。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且为政府非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在价格、技术评审中,给予一定比例的加分: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1.3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格式见附件)。1.4未按以上规定提供证书的不给予政策优惠,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优惠政策。2.中、小微企业2.1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的规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进行价格评审。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2.3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3.监狱企业3.1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2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8%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3.3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1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2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8%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4.3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涉及到政策加分项目的相关资料须一次性上传提交出示,不接受二次提交材料验证,由评标委员会检查验证。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⑵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9时0分至2024年11月16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gzy.zaozhuang.gov.cn)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 ||||||||||
3.方式:投标人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缺一不可;未同时在上述两个网站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报名成功后,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备注:网上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人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 ||||||||||
4.售价: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各投标人代表应使用CA证书在在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zaozhuang.gov.cn/),参加本项目的线上开标会议。投标人应提前调试好电脑,并保证网络顺畅,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全程负责投标文件解密、签章、最终报价及配合评委答疑等工作。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上述工作无法进行或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其后果自负。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4.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枣庄职业学院 | ||||||||||
地址:枣庄市祁连山路2169号(枣庄职业学院) | ||||||||||
联系方式:0632-*******(枣庄职业学院)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薛城县(区)新城维也纳大酒店号817 | ||||||||||
联系方式:183*****22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孟祥雨 | ||||||||||
联系方式:183*****223 |
招标
|
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