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公司2024年自卸车顶棚、挖掘机破碎锤加装项目招标公告
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公司2024年自卸车顶棚、挖掘机破碎锤加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公司2024年自卸车顶棚、挖掘机破碎锤加装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4-GJJK-FW-149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2024年自卸车顶棚、挖掘机破碎锤加装,预计金额50万元(含税),具体需求详见自卸车顶棚、挖掘机破碎锤加装技术要求。本项目共设置2个标包。A标段:14辆自卸车自动开合顶棚加装,预计43.2万元;B标段挖掘机破碎锤加装,预计6.8万元。
2.执行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3.招标结果有效期:一单一采项目,价格本次采购有效。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25年12月31前按招标人通知要求分批交付。
5.交货地点: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钻前工程中心。
6.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A标段投标人应具有机动车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表,为天津市2023年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AAA级企业,且修理厂房及场地在投标区域大港油田范围内。
提供机动车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表;2023年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提供厂房及场地产权证,修理厂房及场地租赁的需要提供租赁协议和产权证。
(三)B标段投标人需具有挖掘机维修能力,有维修业绩,且修理厂房及场地在天津区域范围内,承诺到需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
提供2024年挖掘机维修业绩及发票;提供厂房及场地产权证,修理厂房及场地租赁的需要提供租赁协议和产权证;提供到需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承诺书。
(四)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五)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11-808:00:00至2024-11-1317:00:00(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资质条件,审核合格后填写投标报名表再购买招标文件。仅支持以转账的形式购买标书。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转账备注写明:管具与井控公司招标费(自卸车顶棚加装等)。
账户名: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
联行号:313*****8014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以管具与井控公司财务到账时间为准。未通过资质审核直接汇款者,产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确认招标费到账后,招标文件将按照投标报名表填写的联系方式发送。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大港油田红旗路1130号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公司机关楼311会议室。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收件信息详见联系方式。
3.本次招标无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1.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天津市大港油田红旗路1130号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公司机关楼311会议室。如改为线上开标,会议号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红旗路1130号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2-********
邮箱:zhaoyuanlin@cnpc.com.cn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1.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表选择开发票并填写开票信息,每月30日前将开具当月资料费发票。
2.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项目联系人进行沟通确认。
3.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项目联系人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4.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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