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招标公告

消防车招标公告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楚雄州消防支队的委托,对消防车采购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

1. 采购 项目的名称及内容:

序号

包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交货地点

备注

1

A  

大功率水罐泡沫消防车

2



*******.00

*******.00

楚雄州消防支队



2

B  

举高喷射消防车

2



*******.00

*******.00

楚雄州消防支队



3

C  

供液车

1



*******.00

*******.00

楚雄州消防支队



4

 D

供气车

1



*******.00

*******.00

楚雄州消防支队



2. 项目编号:CZYZC(2016)054号

3. 项目预算:790万元

4. 投标人 资格及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原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本次采购项目仅限于生产厂家直接投标。

4.3 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以上4个包投标。

5. 招标文件获取: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6 年11月22日9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集采机构将拒绝接收。

7. 投标保证金: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

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楚雄州消防支队地址:楚雄市区

电 话:135*****231联系人:高 靖

集采机构名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联 系 人:陈 师电话:****-*******





标签: 消防车 消防支队 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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