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AAZB-F1004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每包200万元/年; 3.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兼投兼中。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 (五)、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事故;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首科大厦A座4层会议中心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本项目特定资质:《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0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首科大厦A座4层会议中心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09:0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首科大厦A座4层会议中心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3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4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3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4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申领方式 (1)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注册审核电话、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 (2)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文件购买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发票在网上申请领取,建议选择开“电子发票”,申请纸质发票的需在北京市丰台区首科大厦4层标书室领取纸质发票。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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