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全自动多功能检测仪、快速血气分析仪等设备需求公示第1包

便携式全自动多功能检测仪、快速血气分析仪等设备需求公示第1包

便携式全自动多功能检测仪、快速血气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2024-JWSDYY-W1012)

一、项目名称:便携式全自动多功能检测仪、快速血气分析仪等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WSDYY-W1012

三、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预算共计20万元;分为1个包,包括便携式全自动多功能检测仪、尿液分析仪、快速血气分析仪、血球计数仪、运血箱等内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①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所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②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项目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自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止。

七、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11月15日17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供应商可以向采购机构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八、联系方式

1、采购机构联系方式: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156*****200

电子邮箱:yybzcbm@163.com

2、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崔老师

办公电话:0531-********

采购机构:某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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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血气分析仪 需求公示 便携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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