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招标公告

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4号线一期工程,起自玉村南路站终至东垣东路站,主要串联了西南教育组团,南部居住组团,建华商圈,建北居住组团及高营居住组团等客流集散点。线路右线全长22.69km,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1163.039m。最大站间距为1848.816m,为复兴路站-十里铺西街站,最小站间距为551.972m,为和平路站-光华路站。本工程换乘站6座,在红旗南大街站与同期规划5号线换乘,在仓丰路留村站与运营2号线换乘,在南王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在建华南大街站与近期规划6号线换乘,在北宋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光华路站与同期规划5号线换乘。西岗头车辆段内设置试车线1条,长约1.2km。设置控制中心一座,位于裕华东路与秦岭大街交叉路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设置维修中心一处,位于西岗头车辆段;设置培训中心一处,位于西岗头车辆段。本工程采用国家标准B型车,初、近、远期高峰采用6辆编组,平峰采用4辆编组和6辆编组混跑,DC1500V架空接触网供电方式。初期配置18列6编组、4列4编组列车,近期配置38列6编组、4列4编组列车,远期配置列车48列6编组、4列4编组列车。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招标人已落实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具备招标条件。
2.2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采购、集成及相关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制造企业,并具有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技术、质量、性能、工期、调试、售后服务等负总责能力的企业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8至2024-11-15,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高新区昆仑南大街399号富力城A区5-2-502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06 09: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7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标签: 信号系统 城市轨道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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