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招标公告
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位于中心城西、北部片区,全部为地下线,起自宫北路站,终至谈固北大街站。线路全长约 19.90km,本期设置车站 19 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为 1.07km,其中:最大站间距 1.58km,为宫北路站至红旗南大街站段,最小站间距 0.62km,为和平医院站至友谊公园站段。本工程换乘站 6 座:在红旗南大街站与同期规划4号线换乘,在新石北路站与规划 6 号线二期换乘,在和平医院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市庄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在建和桥站与运营2号线换乘,在光华路站与同期规划4号线换乘。全线设宫家庄车辆基地一处。宫家庄车辆基地内设置试车线1条,长约0.9km。设置控制中心一座,位于裕华东路与秦岭大街交叉路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设置维修中心一处,位于宫家庄车辆基地;设置培训中心一处,位于宫家庄车辆基地。本工程采用国家标准B型车,设计初、近、远期高峰时段均采用6辆编组列车,平峰时段采用4辆/6辆编组列车混合运营,DC1500V架空接触网供电方式。初期配置17列6编组、4列4编组列车,近期配置42列6编组、4列4编组列车,远期配置列车64列6编组。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招标人已落实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具备招标条件。
2.2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采购、集成及相关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制造企业,并具有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技术、质量、性能、工期、调试、售后服务等负总责能力的企业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8至2024-11-15,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06 09: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7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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