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林街道四口圳社区城中村治理道路及房前屋后改造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美林街道四口圳社区城中村治理道路及房前屋后改造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美林街道办事处委托,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XMSFCX[CS]*******、美林街道四口圳社区城中村治理道路及房前屋后改造二期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美林街道四口圳社区城中村治理道路及房前屋后改造二期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SFCX[CS]*******

项目名称:美林街道四口圳社区城中村治理道路及房前屋后改造二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12,200.00元

采购包1(美林街道四口圳社区城中村治理道路及房前屋后改造二期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312,2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841,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美林街道四口圳社区城中村治理道路及房前屋后改造二期工程 1(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白改黑路面1428平方米、 混凝土路面352平方米、透水砖路面4556平方米、透水混凝土路面2224平方米、 混凝土硬化1467平方米、路沿石2213米、栏杆907米、挡墙172米、 雨水管529米、雨水箅48座、太阳能路灯20杆及草皮160平方米等。 3,312,200.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完工并通过采购人竣工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需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已届满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关于资质证书自动延期的有关文件。;(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 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 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 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 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⑦本磋商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3)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精神,本项目实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供应商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即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11-08 至 2024-11-1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20 09: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4-11-20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本公告有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美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同安滨海西大道2456号

联系方式:153*****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3号同安大厦1号楼804-1单元

联系方式:139*****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锵、陈琳萍、林一农

电话:139*****11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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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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