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山 西 省 文 物 局
晋文物审批函〔2024〕232 号
山西省文物局关于
武乡太行通用机场项目用地选址的意见
武乡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你局《关于对武乡太行通用机场项目用地开展专业调查、勘
探的申请》(武发改科技字〔2024〕55 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依
据你局提供的工程沿线四至坐标及相关资料,我局依法组织山西
省文化遗产勘测与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拟用地范围进
行了考古调查。经调查,该项目建设规划用地为临近涅河东岸的
较平川区地形,区域内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地势相对平坦,项
目建设用地范围涉及未定级文物点祁村遗址本体,在该区域东南
侧附近发现夏代时期泥质绳纹灰陶残片。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请你局尽可能避让未定级文物点祁村遗址及其保护区,
确实无法避让的,编制文物保护方案、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在项
目初步设计阶段启动相应的报批手续。
二、请你局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对在项目用地东南侧
发现夏代时期泥质绳纹灰陶残片的区域进行详细调查并予以认
定。
三、按照《山西省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规定》(晋政
办发〔2022〕8 号),你局应及时对接考古勘探机构,开展项目沿
线拟用地范围内地下文物可能埋藏区的考古勘探等文物保护工
作。
四、工程拟用地范围内地下文物可能埋藏区文物保护工作
结束前,不得动工。
山西省文物局(代章)
2024 年 11 月 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局文物保护利用处,山西省文化遗产勘测与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临汾市文物局,武乡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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