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郧西至鲍峡段交工验收安全性评价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郧西至鲍峡段交工验收安全性评价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十巫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郧西至鲍峡段交工验收安全性评价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郧西至鲍峡段交工验收安全性评价服务
1.2采购编号:HBJT-SWBGS-*********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
1.4 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1.4.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郧西县城南的天河坪,起点桩号K0+433.718,设郧西南枢纽互通与福银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向南经黄土梁村,上跨 S306后设观音停车区,过营旺沟、牛二山村,在观音镇以西设观音互通连接G242,走垭子湾村,设天河隧道至汉江,设汉江特大桥跨汉江至郧阳区五峰乡,在西峰村设五峰互通与S304 连接,路线向南至南北峰村,经花瓶沟水库西侧至石门村,设石门村隧道,经黄楝树庄至枫树湾,设青岩隧道至东沟村,设闵家沟隧道至分水岭村,于梁家院附近上跨襄渝铁路及复线,止于鲍峡镇以东的雷家院,设鲍峡枢纽互通与十天高速公路、十巫高速公路鲍峡至溢水段相接,终点桩号YK35+314.556。路线全长 34.881km。
其他:主线设桥梁*****.25m/44座(含互通区主线桥、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其中特大桥3180.25m/3座、大桥*****m/37座、中桥333m/4座;隧道7630m/6座,其中特长隧道4975m/1座、中隧道1665m/2座,短隧道990m/3座;设互通式立体交叉4处(郧西南枢纽、观音、五峰、鲍峡枢纽),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停车区1处、匝道收费站3处。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m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1.4.2服务内容
为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郧西至鲍峡段项目开展交工验收阶段安全性评价服务,以《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B05-2015)的要求为准,包括总体评价、通车前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设置情况评价、公路安全状况评价等《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B05-2015)里所有评价内容做出评价结论及建议,公路安全状况评价内容应主要包括公路符合性评价、公路适应性评价和环境条件适应性评价,涵盖对路线、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互通式立体交叉、平面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评价;提交《安全性评价报告》,组织并通过相关部门及专家评审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提供必要的后期服务。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6.5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具体开始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2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4时0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北交投十巫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77号
联 系 人:宁先生
联系方式:071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彭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2、如供应商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供应商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3、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建议正本彩色打印。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
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交工阶段、竣工阶段、运营阶段安全性评价(含双院制咨询项目中的安全性评价)服务工作。 |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供应商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交工阶段、竣工阶段、运营阶段安全性评价(含双院制咨询项目中的安全性评价〉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
注:
1.供应商应附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有)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所有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关键指标或没有体现人员岗位信息,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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