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对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监测项目开展院内招标,欢迎具备服务能力且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GBZ 128-2019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目前我院的放射工作人员需进行外照射个人监测,监测人数50余人(每季度实际监测人数依本院实际需求,费用结算按实际监测数量结算)。
表1 监测需求报价单
序号 | 监测项目 | 监测周期 | 数量(人) | 单价 (元/人·年) |
1 |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X、γ射线)、Hp(10) | 2024年第四季度至2025年第三季度 | 56 |
该项目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二、所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成立时间5年以上,经营范围含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辐射监测;
2、供应商须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1)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为甲级,且剩余资质有效期在2025年10月31日之后,确保完整履行并出具本次招标的监测周期的报告;
(2)技术人员通过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放射卫生)或取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颁发的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4名(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
3、财务流程管理规范,提供上一年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需递交的资料(格式自拟)
1、响应函;
2、廉洁承诺函;
3、报价单;
4、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6、技术人员通过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放射卫生)或取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颁发的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4名。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人员培训证明及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须社保中心的盖章);
7、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递交资料注意事项
1、以上证件、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响应供应商根据以上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壹份),袋装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须知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15日17:00前至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四楼医务科提交资料。报名时间为早上08:00-12:00,下午14:3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591-********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2024年11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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