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车库地坪漆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车库地坪漆招标公告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丰城市人民医院的委托,依据丰城市政府采购办批复,就丰城市人民医院车库地坪漆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受邀请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JXFCCG-2016-GT038
二、招标内容:丰城市人民医院车库地坪漆采购项目
序 号 | 名 称 | 规 格 | 总 预 算 |
1 | 车库地坪漆采购项目 | 见清单 | 29.3万元 |
具体技术要求见标书“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技术、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
三.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2、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全部内容,不得转包;
4、具有从事该项目相关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
四. 递交招标文件时须交审查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①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提供有效的本项目相关资质文件,
(以上复印件须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可从即日起至11月2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包标书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六. 购买标书地点:丰城市新城区三千套A区157号(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丰城办事处)。
联系人:小杨 159*****111 ****-*******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4日11: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 投标保证金
8.1响应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投标保证金交纳交至采购单位。
8.3保证金: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 。
8.4投标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前交至采购单位。逾期不接受投标。
8.5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8.6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投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8.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8.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
违反投标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九.开标时间:2016年11月4日11: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第三投标室(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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