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教院逸夫楼605教室修缮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继教院逸夫楼605教室修缮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相关要求,现就继教院逸夫楼605教室修缮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采购,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继教院逸夫楼605教室修缮项目 ,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施工方案为准。
1.工程地点:闽南师大东区逸夫楼6楼。
2.工程内容:拆除损坏的木质讲课站台及室内塑胶地板,维修背景墙右侧损坏装饰板;安装新站台,石塑地板及踢脚线,室内墙壁粉刷,更换损坏平板灯等。
3.工程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质保期:贰年。
4.工期要求:20天。
5.控制总价:*****.8元。
6.工程结算方式: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7.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室内装修或装璜装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理人均不得与闽南师范大学存在劳动用工关系,且供应商代理人与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挂靠关系。
8.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者为本项目供应商的办法,并对供应商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报价不得超过控制总价。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大于(或等于)2家,最低价者中标,若最低报价大于(或等于)2家,则抽签确定中标者;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只有一家的,直接确定为中标者;
(3)若中标者弃权后,按金额最低顺序依次确定中标者,同等金额以抽签确定中标者。
二、采购响应要求及说明
1. 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须报名,所有潜在供应商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时,现场签到即视为报名。
如需看现场,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吴老师:138*****371,如有异议,请书面联系余老师,联系电话:*******。
2.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时至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闽南师范大学8号楼103(修缮科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采购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4年11月14日9时50分。
评审地点:闽南师大科技信息楼北1206室。
4.采购响应文件要求
采购响应文件应包括对公账户信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室内装修或装饰装潢)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报价单等。(采购响应文件格式附后)
供应商须编制由以上所规定文件组成的采购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所有响应文件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采购响应文件须密封完整并在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5.联系方式
电话:0596-******* 联系人:余老师
闽南师范大学基建处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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