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分公司不动产日常维修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2024年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分公司不动产日常维修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分公司不动产日常维修项目公开比选,(采购代理编号:DF-SH-FQEN********),采购人为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绥化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青冈县分公司不动产需要进行日常维修(存续部分)
1.2采购内容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日常维修 明细见附件 月 24
本项目是集中采购,实际采购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1.3预算额度(含税):80万元
1.4维修时限/保修期限要求: 接到采购方维修需求1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5小时内维修完成,采购方应急维修中选方应在3小时内完成/终验后12个月
1.5框架协议有效期:24个月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方报价整体折扣不能超过90%,如应答方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无效。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应答。
2.5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5.1、满足应答须知及比选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5.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5.3、应答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等所用建筑材料必须为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无危害、无污染材料,同时要求材料在入场前提供相应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报告。
2.5.4、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做好相应检查及内业记录。
2.5.5、隐蔽工程应随时做好隐蔽记录,并在下一工序施工前,施工方应通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三方共同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同时绘制隐蔽工程竣工图,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手续。
2.5.6、以采购份额进行协议额度管控,协议到期后终止;采购份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采购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12个月。
2.5.7、应答人承诺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协议》要求,并在中选后与甲方签署《安全生产协议》。
2.5.8、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保险、管理、运输、施工费、拆除、垃圾清运、房屋恢复、二次存放、装卸费用、安装及文件所要求的其他服务事项等全部费用。
2.5.9、应答人在施工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由应答人负全责。
2.5.10、不影响采购方生产的前提下随时施工,应答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要求时限并不影响采购方生产的前提下完成施工。
2.5.11、 接到采购方维修需求1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5小时内维修完成,采购方应急维修,中选方应在3小时内完成。中选人发生一次未按照采购方要求时限完成施工,扣罚1000.00元,第二次未按照采购方要求时限完成施工,扣罚1500.00元,第三次未按照采购方要求时限完成施工,采购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2.5.12、应答人需提供不少于5名人员在采购方指定地点办公。并24小时提供维修服务。
2.5.13、中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照采购方合同要求执行,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选方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5.14、保修期内每年提供1-2次巡检。
2.5.15、施工手续需要中选方自行负责。
2.5.16、履约保证金按照管控金额的5%缴纳。中选人应于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法定假日除外)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选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在协议签订前缴纳。协议期满后返还(无利息).
2.5.17、应答人在青冈县本地设有常驻机构且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办公场所以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或承诺中选后一个月在青冈县设立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且设立的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在合同履行完毕前不得撤销或撤除。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非电子招标适用)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4号楼301室获取。推荐网络远程获取,则将以上所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传至采购代理公司邮箱即可。
4.3比选文件费用: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标书费可以直接汇款至采购代理公司账户,代理公司不接收超过购标截止时间到账的标书款。标书费、中选服务费发票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标书费发票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信息、接收邮箱请供应商仔细填写《发票填开明细表》,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账户名称: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革新支行
账 号:350*****190********
5.应答文件的递交(非电子招标适用)
5.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非电子招标适用)
5.1.1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1日13时30分。
5.1.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4号楼206室。
5.1.3应答人需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及含电子版应答文件U盘(电子版应答文件为签字盖章版PDF文件,其内容须与纸质应答文件内容保持一致)。电子版应答文件的U盘要求拷贝一份word应答文件及excel电子版报价文件。邀请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持身份证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唱价。
5.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照应答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3请供应商注意工商年度报告中的登记电话及邮箱等信息是否为自己企业的联系方式,如发现与其他供应商的工商注册联系方式一致,后果自负。。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适用
测试相关费用:本项目不适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4号楼301室
联系人:冯女士、周女士
电 话:186*****280176*****321
电子邮件:hljttsc_yq@126.com
采购人: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绥化市分公司
地 址:绥化黄河南路2号联通物资库
联系人:程经理
采购人联系方式:186*****917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采购人: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绥化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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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不动产日常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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