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师范高中校园校舍提升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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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11-08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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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师范高中校园校舍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CJ2024-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师范高中校园校舍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市九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九发改审批字[2024]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师范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师范高中校园校舍提升改造项目;

2.2 项目编号:JLCJ2024-005;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师范高中校内;

2.4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85平方米,本次涉及维修改造校舍面积约1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楼1栋、综合楼1栋及室外操场等。改造内容包含外墙保温 2850平方米、维修防水2700平方米、水暖管网、室内墙面和室外运动场改造以及实验室设备、体育器材和智慧黑板等设施设备的购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计划工期: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8月15日,共计243日历天;

2.8 最高投标限价:614.323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投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注: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 (以下简称“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 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 信誉要求:(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 在近三年 (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1年至2023年)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及2024年01月0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 外省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吉建管〔2018〕28 号) 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11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进行登记注册,下载招标文件。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 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远程解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 CA 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 (CA 企业锁) 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取网上直播形式进行开标,视频会议采用“腾讯会议”APP,请参会人员电话保持畅通,提前做好调试工作,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投标人在网上同步收看开标直播,直至开标结束。

5.5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 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师范高级中学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师范街49号

联系人:贺永生

联系电话:139*****615(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成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二区

联系人:阚琢

联系电话:043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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