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2024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永春县生态国有林场
永春县2024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永春县生态国有林场
永春县2024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永春县生态国有林场)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诚信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永春县生态国有林场委托,以竞争性谈判 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采购活动,欢迎合格的受邀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 CXYC*******
二、项目名称:永春县2024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永春县生态国有林场)
三、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
2、谈判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3、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谈判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县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后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的》;
5、谈判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预算价: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伍仟肆佰贰拾捌元整(¥:*******.00元),超过预算价的谈判为无效谈判。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11 月 08 日起至2024年 11 月 13 日截止。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对外发售时间内,至福建诚信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逾期或未购买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未按规定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参与投标。
六、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15 日09:00时(北京时间)。
七、谈判时间:2024年 11 月 15 日09: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谈判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文件发售地点、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及谈判地点:永春县生态产品交易服务中心(地址:福建省永春县桃城镇留安路269-1号七楼)。
九、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章先生,联系电话:0595-********。采购人:苏聪敏138*****889。
十、公告内容发布于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址:http://sanming.cqjyxt.anxkcloud.com/#/home/home、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十一、相关费用缴交账户:
开 户 行 | 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
账 号 | |
户 名 |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泉州永春分公司 |
注:供应商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十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福建诚信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
附:
采购一览表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永春县2024年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永春县生态国有林场) | 1项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 *******.00 |
备注:
1、本次采购为一个完整合同包,谈判供应商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无
标签: 国土绿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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